赣榆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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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略)

传  真:0518-(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  编:(略)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连云港 (略) 年处理(略)吨废旧轮胎及废塑料包装物热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76华禾.pdf


连环表复[2024]4076

2024.12.12

2

关于对连云港 (略) 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77鼎和生物.pdf


连环表复[2024]4077

2024.12.12

3

关于对江苏天眼 (略) 年产2.52亿片隐形眼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78天眼医药.pdf


连环表复[2024]4078

2024.12.16

4

关于对江苏格 (略) 年储存、充装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略)t、食品级液氮和氮气1500t;年生产食品级干冰5000t;年储存(略)烷1500t、(略)炔500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79格仕来.pdf


连环表复[2024]4079

2024.1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略)

传  真:0518-(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  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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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连云港 (略) 年处理(略)吨废旧轮胎及废塑料包装物热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76华禾.pdf


连环表复[2024]4076

2024.12.12

2

关于对连云港 (略) 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77鼎和生物.pdf


连环表复[2024]4077

2024.12.12

3

关于对江苏天眼 (略) 年产2.52亿片隐形眼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78天眼医药.pdf


连环表复[2024]4078

2024.12.16

4

关于对江苏格 (略) 年储存、充装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略)t、食品级液氮和氮气1500t;年生产食品级干冰5000t;年储存(略)烷1500t、(略)炔500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079格仕来.pdf


连环表复[2024]4079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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