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略)
传 真:0477-(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内 (略) 鑫源煤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 | (略) (略) | 内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 内 (略) 鑫源煤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位 (略) (略) 铜川镇内 (略) 鑫源煤 (略) 西北侧遗留采坑。根据《内 (略) 鑫源煤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2024年8月7日),“ (略) 技术参数为:排弃标高:1350~1370米,整体最大高度为20米,南北宽360米,东西宽350米,面积13.7755公顷”,确定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7755公顷(其中包 (略) 占地面积为12.0555公顷,挡水围梗占地面积为1.24公顷,挡渣墙占地面积为0.22公顷,排水沟占地面积为0.26公顷), (略) 最终的排弃标高为1350~1370米,最终形成4个台阶,台阶高度5米,设计总回填量为149.(略)立方米(其中,煤矸石回填量123.(略)立方米、黄土回填量13.(略)立方米、表土回填量5.(略)立方米、粘土回填量5.(略)立方米)。复垦完成后, (略) 生态恢复面积为6.1401公顷、边坡生态恢复面积为6.8057公顷, (略) 生态恢复面积为0.8297公顷。本项目施工期1个月、复垦期2.5年、管护期1.5年。本项目总投资为1351.(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39.96%。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时洒水降尘;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土方及时放置于临时堆土场并压实, (略) 覆盖;硬化施工场地 (略) 并及时清扫;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砂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必须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洒;采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并对运输车辆和燃油机械安装尾气净化器、消烟除尘等设备,定期对燃油机械、尾气净化器、消烟除尘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 治理期项目设置8辆洒水车及3辆雾炮车定期 (略) 、 (略) 洒水降尘;定期查看阻隔层是否被雨水冲刷、破坏,及时进行阻隔层修复;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 (略) 由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洒水车及雾炮车洒水抑尘;矸石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分层堆置、压实、分层覆土等措施;在矸 (略) (略) 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 (略) 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 (略) (略) 联网,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车辆冲洗依托鑫源煤矿, (略) 内不 (略) ,无生产废水产生。 3.固 (略) 置措施 土石方回填 (略) 置区内,机械车辆产生的废机油(2.12吨/年)和废机油桶(6个/年),集中存放在鑫源煤矿机修场地危废库,定期委托 (略) 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煤矸石回填、复垦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运输;合理 (略) 线,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略) 施工现场, (略) 部声级过高。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5.生态保护措施 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扩 (略) 域;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 (略) 行驶,严禁碾压施工作业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治理恢复;依托煤矿现有设施,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以避免因施工营地设置增加植被破坏面积;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略) 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规划施工 (略) 线,在河道范围内禁止弃置、倾倒、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堆放、倾倒、掩埋、弃置、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避免将油类或者有毒、有污染物的运输车辆在河道附近行驶或穿越,合理避 (略) (略) 供水管线。 本项目拟利用范家村煤矿选煤厂产生的煤矸石进行复垦,最低标高为+1350米,最高标高为+1370米;台阶高度:5米;最终台阶数量4个;每4.5米厚矸石夹盖0.5米黄土一层,逐层压实,矸石回填上部覆盖0.5米厚阻隔土及0.5米厚表土; (略) 周边设置挡渣墙,采用浆砌石重力垂直式墙型,在墙身上布设排水孔,在排水孔内侧用粗颗粒物覆盖; (略) (略) 外侧设置挡水围埂; (略) 内侧和边坡上设置横、纵向排水沟; (略) 、 (略) 复垦为草地,种植植被为紫花苜蓿、草木樨和杨柴; (略) 两侧种植灌木沙棘,株行距为1米;边坡覆盖表土后扦插1.5×1.5 (略) 格进行护坡,沙柳高0.5米,插入深度0.3米,出露地面0.2米, (略) 格内栽植1株灌木,并撒播草种恢复植被,植被覆盖度最终不低于周边环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略)
传 真:0477-(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内 (略) 鑫源煤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 | (略) (略) | 内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 内 (略) 鑫源煤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位 (略) (略) 铜川镇内 (略) 鑫源煤 (略) 西北侧遗留采坑。根据《内 (略) 鑫源煤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2024年8月7日),“ (略) 技术参数为:排弃标高:1350~1370米,整体最大高度为20米,南北宽360米,东西宽350米,面积13.7755公顷”,确定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7755公顷(其中包 (略) 占地面积为12.0555公顷,挡水围梗占地面积为1.24公顷,挡渣墙占地面积为0.22公顷,排水沟占地面积为0.26公顷), (略) 最终的排弃标高为1350~1370米,最终形成4个台阶,台阶高度5米,设计总回填量为149.(略)立方米(其中,煤矸石回填量123.(略)立方米、黄土回填量13.(略)立方米、表土回填量5.(略)立方米、粘土回填量5.(略)立方米)。复垦完成后, (略) 生态恢复面积为6.1401公顷、边坡生态恢复面积为6.8057公顷, (略) 生态恢复面积为0.8297公顷。本项目施工期1个月、复垦期2.5年、管护期1.5年。本项目总投资为1351.(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39.96%。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时洒水降尘;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土方及时放置于临时堆土场并压实, (略) 覆盖;硬化施工场地 (略) 并及时清扫;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砂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必须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洒;采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并对运输车辆和燃油机械安装尾气净化器、消烟除尘等设备,定期对燃油机械、尾气净化器、消烟除尘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 治理期项目设置8辆洒水车及3辆雾炮车定期 (略) 、 (略) 洒水降尘;定期查看阻隔层是否被雨水冲刷、破坏,及时进行阻隔层修复;车辆运输过程中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 (略) 由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洒水车及雾炮车洒水抑尘;矸石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分层堆置、压实、分层覆土等措施;在矸 (略) (略) 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 (略) 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 (略) (略) 联网,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车辆冲洗依托鑫源煤矿, (略) 内不 (略) ,无生产废水产生。 3.固 (略) 置措施 土石方回填 (略) 置区内,机械车辆产生的废机油(2.12吨/年)和废机油桶(6个/年),集中存放在鑫源煤矿机修场地危废库,定期委托 (略) 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煤矸石回填、复垦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运输;合理 (略) 线,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略) 施工现场, (略) 部声级过高。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5.生态保护措施 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扩 (略) 域;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 (略) 行驶,严禁碾压施工作业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治理恢复;依托煤矿现有设施,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以避免因施工营地设置增加植被破坏面积;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略) 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规划施工 (略) 线,在河道范围内禁止弃置、倾倒、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堆放、倾倒、掩埋、弃置、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避免将油类或者有毒、有污染物的运输车辆在河道附近行驶或穿越,合理避 (略) (略) 供水管线。 本项目拟利用范家村煤矿选煤厂产生的煤矸石进行复垦,最低标高为+1350米,最高标高为+1370米;台阶高度:5米;最终台阶数量4个;每4.5米厚矸石夹盖0.5米黄土一层,逐层压实,矸石回填上部覆盖0.5米厚阻隔土及0.5米厚表土; (略) 周边设置挡渣墙,采用浆砌石重力垂直式墙型,在墙身上布设排水孔,在排水孔内侧用粗颗粒物覆盖; (略) (略) 外侧设置挡水围埂; (略) 内侧和边坡上设置横、纵向排水沟; (略) 、 (略) 复垦为草地,种植植被为紫花苜蓿、草木樨和杨柴; (略) 两侧种植灌木沙棘,株行距为1米;边坡覆盖表土后扦插1.5×1.5 (略) 格进行护坡,沙柳高0.5米,插入深度0.3米,出露地面0.2米, (略) 格内栽植1株灌木,并撒播草种恢复植被,植被覆盖度最终不低于周边环境。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