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众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众源环保新材料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4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烟台众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众源环保新材料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4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众源环保新材料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吨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众源环保新材料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吨项目位于 (略) (略) 经 (略) (略) 5号。项目租用厂房占地24.5亩,利用现有车间,新建4条功能性母粒生产线,以本厂自产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 (略) 理,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众 (略)
地址: (略) (略) 经 (略) (略) 5号
联系人:孙总
电话:0535-#
电子邮件:*@*26.com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略) 络链接:http://**_#.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烟台众 (略)
2024年12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众源环保新材料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吨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众源环保新材料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吨项目位于 (略) (略) 经 (略) (略) 5号。项目租用厂房占地24.5亩,利用现有车间,新建4条功能性母粒生产线,以本厂自产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 (略) 理,年产功能性塑料母粒#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众 (略)
地址: (略) (略) 经 (略) (略) 5号
联系人:孙总
电话:0535-#
电子邮件:*@*26.com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 (略) 络链接:http://**_#.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烟台众 (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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