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旅游客运索道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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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旅游客运索道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申请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取水许可延续申请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延续取水条件,同意你单位延续取水,换发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9年12月18日。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你单位取水项目以天竺水库为水源,取水 (略) (略) 普 (略) (东经122゜23'44.06″、北纬30゜01'03.61″),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本项目原许可取水量为1.(略)立方米/年,参考本项目近年的实际用水量,并考虑未来发展需要,经评估后核定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最大许可水量为1.(略)立方米/年。

二、你单位应持续强化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取水超过取水计划部分,水资源税按照超额累进征收。取水户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于每年6月30 (略) 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略) 审核同意。

四、取水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缴纳水资源税。

五、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四十五 (略) 提出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 (略) 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舟水许[2024]40号关于舟山市旅游客运索道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申请的批复.pdf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取水许可延续申请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延续取水条件,同意你单位延续取水,换发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9年12月18日。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你单位取水项目以天竺水库为水源,取水 (略) (略) 普 (略) (东经122゜23'44.06″、北纬30゜01'03.61″),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本项目原许可取水量为1.(略)立方米/年,参考本项目近年的实际用水量,并考虑未来发展需要,经评估后核定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最大许可水量为1.(略)立方米/年。

二、你单位应持续强化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你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取水超过取水计划部分,水资源税按照超额累进征收。取水户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于每年6月30 (略) 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略) 审核同意。

四、取水按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缴纳水资源税。

五、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四十五 (略) 提出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 (略) 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舟水许[2024]40号关于舟山市旅游客运索道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申请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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