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后寨路北侧地块配套工程之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龙涎路~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安 (略) 北侧地块配套工程之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 (略) 禹山坞溪( (略) ~绕城东线)左岸河滨地块, (略) 休闲场地(篮球场和爬坡游戏场)以及沿线堤顶绿道,共计占用河 (略) 面积227.4m2。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 (略) (略)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安 (略) 北侧地块配套工程之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的请示
2、《安 (略) 北侧地块配套工程之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安 (略) 北侧地块配套工程之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附图
安 (略)
2024年12月18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安 (略) 北侧地块配套工程之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 (略) 禹山坞溪( (略) ~绕城东线)左岸河滨地块, (略) 休闲场地(篮球场和爬坡游戏场)以及沿线堤顶绿道,共计占用河 (略) 面积227.4m2。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 (略) (略)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安 (略) 北侧地块配套工程之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的请示
2、《安 (略) 北侧地块配套工程之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安 (略) 北侧地块配套工程之禹山坞溪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建设项目—南岸( (略) ~绕城东线)河滨景观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及附图
安 (略)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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