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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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筏湖水库,新建桥梁桥墩建在水库管理范围以外,水库保护范围线以内。没有填埋、覆压、穿越水域及使水域面积减少的行为,因此该工程不占用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 (略) (略)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表》的请示

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的请示


2、《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表》

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表


安 (略)

2024年12月18日


*-*-569-公告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昌硕街道筏湖水库,新建桥梁桥墩建在水库管理范围以外,水库保护范围线以内。没有填埋、覆压、穿越水域及使水域面积减少的行为,因此该工程不占用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联系方式:0572-*

申请人: (略) (略) ;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表》的请示

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的请示


2、《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表》

县城筏湖水库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表


安 (略)

2024年12月18日


*-*-569-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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