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精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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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精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1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精 (略) 位于苏州 (略) 综 (略) (略) 8号H栋厂房。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精 (略) 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于2023年8月30日取得苏州 (略) (略) 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3]928号,项目代码:2308-#-89-05-#);公司于2023年6 (略) (略) 编制《苏州精 (略) 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1月13 (略) (略) 的批复(审批文号:H#)。

项目主体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于2024年3月开始建设,2024年10月竣工并调试。

2024年10月,公司委托 (略) 对其建成运行“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进行验收。 (略) 于2024年11月18日-11月21日对验收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精 (略) 已于2024年07月2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登记编号:#MACMD3CB#W;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备案(#-2024-370-L)。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 (略) 罚记录等。

二、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苏州精 (略) 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主体工程和各环保治理 (略) 于运行状态,研发负荷符合验收要求,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与房 (略) 内有多家企业生活污水接管混排,无采样条件,故生活污水未进行采样监测。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m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氯化氢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略) 理设施对氯 (略) 理效率为76.7%、74.2%,核算项目外排氯化氢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氯化氢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 (略) 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 (略) 置,零外排。

(五)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项目 (略) 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 (略) 理设施、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精 (略)

建设地点:苏州 (略) 综 (略) (略) 8号H栋厂房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邮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 (略) 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精 (略) 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5日

苏州精 (略) 验收文本.pdf

苏州精 (略) -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1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精 (略) 位于苏州 (略) 综 (略) (略) 8号H栋厂房。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精 (略) 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于2023年8月30日取得苏州 (略) (略) 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3]928号,项目代码:2308-#-89-05-#);公司于2023年6 (略) (略) 编制《苏州精 (略) 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1月13 (略) (略) 的批复(审批文号:H#)。

项目主体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于2024年3月开始建设,2024年10月竣工并调试。

2024年10月,公司委托 (略) 对其建成运行“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进行验收。 (略) 于2024年11月18日-11月21日对验收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精 (略) 已于2024年07月2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登记编号:#MACMD3CB#W;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备案(#-2024-370-L)。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 (略) 罚记录等。

二、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苏州精 (略) 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主体工程和各环保治理 (略) 于运行状态,研发负荷符合验收要求,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与房 (略) 内有多家企业生活污水接管混排,无采样条件,故生活污水未进行采样监测。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m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氯化氢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略) 理设施对氯 (略) 理效率为76.7%、74.2%,核算项目外排氯化氢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氯化氢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 (略) 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 (略) 置,零外排。

(五)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项目 (略) 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 (略) 理设施、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精 (略)

建设地点:苏州 (略) 综 (略) (略) 8号H栋厂房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邮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 (略) 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精 (略) 新建碳化硅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5日

苏州精 (略) 验收文本.pdf

苏州精 (略) -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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