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郡城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 (略) 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郡城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郡城人防工程建设项 (略) (略) 瑞芝街3号,该调查地块原为水田、 (略) 、水工建筑用地、设施农用地(0602)、田坎, (略) 规划调整,20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以行政划拨方式 (略) (略) 使用,目前 (略) 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郡城人防工程用地,根据地块规划材料,地块面积为(略).13m2,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A(A33、A5、A6除外))(0801)。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筛监测点位。
三、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确认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 (略) 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郡城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郡城人防工程建设项 (略) (略) 瑞芝街3号,该调查地块原为水田、 (略) 、水工建筑用地、设施农用地(0602)、田坎, (略) 规划调整,20 (略) 人民政府将该地块以行政划拨方式 (略) (略) 使用,目前 (略) 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及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郡城人防工程用地,根据地块规划材料,地块面积为(略).13m2,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A(A33、A5、A6除外))(0801)。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等方式对本地块、相邻地块的用地历史、现状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污染识别结果以及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在地块内布设土壤快筛监测点位。
三、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确认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