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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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97号

(略) (略) 庙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 (略) 庙台乡东永固村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4〕47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庙台乡东永固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412-(略)-20-01-(略))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是响应国家以工代赈政策号召,落实并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惠民政策效益,带动困难群众家门口就业,有效提升困难群众增收,解 (略) 困难群众诸多民生问题,为实现全面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庙台乡东永固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庙台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翻建U60标准断面渠道(略)m,配套节制闸、成品哇田口等渠道设施。

  (二)排水沟道清淤整治6000m,沟道砌护1500m。

  (三)敷设排水管道1000m,配套安装管道井等。

  (四) (略) 硬化5000 ㎡。

  (五)拆除恢复破 (略) 面3000㎡,配套安装混凝土道牙。

  (六)栽植防风林带等。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工程等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3月—2025年8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87.(略)元,其中工程费727.(略)元(包含劳务报酬218.(略)元),其他费37.(略)元,预备费22.(略)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以工代赈预算内资金(略)元,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宁夏回 (略) 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活动,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必须就近招用本镇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接 (略) 发 (略) 的监督指导。

  (三)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五)根据《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 (略) 庙台乡东永固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审批 (略)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197号

(略) (略) 庙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 (略) 庙台乡东永固村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4〕47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庙台乡东永固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412-(略)-20-01-(略))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是响应国家以工代赈政策号召,落实并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惠民政策效益,带动困难群众家门口就业,有效提升困难群众增收,解 (略) 困难群众诸多民生问题,为实现全面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庙台乡东永固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庙台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翻建U60标准断面渠道(略)m,配套节制闸、成品哇田口等渠道设施。

  (二)排水沟道清淤整治6000m,沟道砌护1500m。

  (三)敷设排水管道1000m,配套安装管道井等。

  (四) (略) 硬化5000 ㎡。

  (五)拆除恢复破 (略) 面3000㎡,配套安装混凝土道牙。

  (六)栽植防风林带等。

  六、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工程等方案的设计。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3月—2025年8月

  八、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87.(略)元,其中工程费727.(略)元(包含劳务报酬218.(略)元),其他费37.(略)元,预备费22.(略)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以工代赈预算内资金(略)元,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宁夏回 (略) 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活动,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必须就近招用本镇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接 (略) 发 (略) 的监督指导。

  (三)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五)根据《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 (略) 庙台乡东永固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审批 (略)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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