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湛江钢铁冶炼炉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宝钢湛江钢铁冶炼炉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钢湛江钢铁冶炼 (略) 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项目选址: (略) 东海岛东北部, (略) (略) 内。
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 (略) 现有的4座350t转炉、危险废物贮 (略) 置厂房, (略) 置危险废物2.(略)吨/年,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略)吨/年、HW1 (略) 置残渣(略)吨/年、HW49其他废物0.(略)吨/年。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略) 现有项目各项环保手续完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武环科(湛江) (略) 、 (略)
联系人:易达尔 电话:(略)
电子邮箱:*@*aosteel.com
地址:湛江经济技 (略) 东简镇 (略) (略) 12号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东智环 (略)
联系人:邝工 电话:020-(略)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略) 363号国信大厦5楼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宝武环科(湛江) (略)
2024年12月1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钢湛江钢铁冶炼 (略) 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项目选址: (略) 东海岛东北部, (略) (略) 内。
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 (略) 现有的4座350t转炉、危险废物贮 (略) 置厂房, (略) 置危险废物2.(略)吨/年,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略)吨/年、HW1 (略) 置残渣(略)吨/年、HW49其他废物0.(略)吨/年。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略) 现有项目各项环保手续完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武环科(湛江) (略) 、 (略)
联系人:易达尔 电话:(略)
电子邮箱:*@*aosteel.com
地址:湛江经济技 (略) 东简镇 (略) (略) 12号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东智环 (略)
联系人:邝工 电话:020-(略)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略) 363号国信大厦5楼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宝武环科(湛江)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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