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盐亭县2024年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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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盐亭县2024年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盐亭县人民政府:

你县《 (略) 盐亭县2024年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盐府〔2024〕5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报送的农用地转用事宜。

二、同意将盐亭县巨龙镇 (略) 2、4组集体农用地2.0850公顷(耕地2.0831公顷,园地0.001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请你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要求,做好农用地转用实施工作。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盐亭县人民政府:

你县《 (略) 盐亭县2024年第5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盐府〔2024〕5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报送的农用地转用事宜。

二、同意将盐亭县巨龙镇 (略) 2、4组集体农用地2.0850公顷(耕地2.0831公顷,园地0.001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请你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要求,做好农用地转用实施工作。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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