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三台县2024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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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三台县2024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三台县人民政府:

你县《 (略) 三台县2024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三府〔2024〕6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报送的农用地转用事宜。

二、同意将三台县新德镇永征村6组集体农用地2.6747公顷(耕地1.1819公顷,园地0.2050公顷,林地1.23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请你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要求,做好农用地转用实施工作。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三台县人民政府:

你县《 (略) 三台县2024年第2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三府〔2024〕6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报送的农用地转用事宜。

二、同意将三台县新德镇永征村6组集体农用地2.6747公顷(耕地1.1819公顷,园地0.2050公顷,林地1.23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请你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要求,做好农用地转用实施工作。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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