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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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安自然资审公〔2024〕162号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依施存明的申请,我局拟审批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请相邻四至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该审批事项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 (略) (略) (略) 。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我局将依法审批。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周边 接受查询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

   (略) 址:http://**

  接受查询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820

  联系人:杨先生 查询电话:0593-*

  附件:1.项目情况表

     2.原总平面图

     3.总平面(调整)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

  项 目 情 况 表

建设项目

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施存明

用地位置

(略) (略) 西侧地块 

用地性质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用地面积

2649.87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

1086.11平方米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8029.28平方米调整为813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165.31平方米调整为6274.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63.9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5955.3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358.52平方米调整为4475.7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96.84平方米调整为1479.6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2073.92平方米调整为2182.94平方米(消控室、发电机房48.48平方米调整为157.50)

建筑密度

40.99% 

容积率

2.25

绿地率

25% 

机动车停车泊位

总共54个调整为55个,其中地上11个,地下43个调整为44个

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199个调整为190个(室内199个调整为133个、室外新增57个)

备注

一层商业室内地面部分抬高1.5米,增加部分结构空腔板(设备、空调等管道连通使用),高度1.5米,二层商业层高4.5米调整为3.0米。二层商业面积部分调整为2户住宅,住宅增加建筑面积为117.24㎡,商业减少建筑面积为117.24㎡,计容面积不变,二层住宅南部F户型从一户改为F、H户型。变配电房一层调整为二层,层高4.2米,不上人屋面新增生活、消防水箱,局部立面材质色彩、不上人屋面女儿墙变化。

安自然资审公〔2024〕162号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依施存明的申请,我局拟审批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请相邻四至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该审批事项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 (略) (略) (略) 。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我局将依法审批。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周边 接受查询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

   (略) 址:http://**

  接受查询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820

  联系人:杨先生 查询电话:0593-*

  附件:1.项目情况表

     2.原总平面图

     3.总平面(调整)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

  项 目 情 况 表

建设项目

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施存明

用地位置

(略) (略) 西侧地块 

用地性质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用地面积

2649.87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

1086.11平方米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8029.28平方米调整为813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165.31平方米调整为6274.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63.9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5955.3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358.52平方米调整为4475.7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96.84平方米调整为1479.6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2073.92平方米调整为2182.94平方米(消控室、发电机房48.48平方米调整为157.50)

建筑密度

40.99% 

容积率

2.25

绿地率

25% 

机动车停车泊位

总共54个调整为55个,其中地上11个,地下43个调整为44个

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199个调整为190个(室内199个调整为133个、室外新增57个)

备注

一层商业室内地面部分抬高1.5米,增加部分结构空腔板(设备、空调等管道连通使用),高度1.5米,二层商业层高4.5米调整为3.0米。二层商业面积部分调整为2户住宅,住宅增加建筑面积为117.24㎡,商业减少建筑面积为117.24㎡,计容面积不变,二层住宅南部F户型从一户改为F、H户型。变配电房一层调整为二层,层高4.2米,不上人屋面新增生活、消防水箱,局部立面材质色彩、不上人屋面女儿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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