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电计量2024注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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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电计量2024注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电计量2024注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18日至 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电计量2024注塑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 (略)

建设单位

广电计 (略) (略)

项目概况

广电计量2024注塑实验室项 (略) (略) 石 (略) 64号F栋1楼(西侧),申报内容为从事检测报务,年出塑料样条物理性能测试检测报告600份、塑料样条燃烧性能测试检测报告350份、钢样条物理性能测试检测报告400份、铝样条物理性能测试检测报告400份。该项目占地面积85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平方米,租用1栋5层厂房首层 (略) 域;主要设备有注塑机2台、冷水机1台、烘箱2台、空压机1台、UL9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1台、汽车内饰材料燃烧柜1台以及各式机加工设备1批、实验仪器1批等;员工4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略) 番禺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定期更换的冷却水与生 (略) (略) ,送前锋净水 (略) 理。项目设置废水总排放口1个。
(二)按照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 (略) 理后与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 (略) 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油桶、废火花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含油废金属屑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电计量2024注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18日至 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电计量2024注塑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 (略)

建设单位

广电计 (略) (略)

项目概况

广电计量2024注塑实验室项 (略) (略) 石 (略) 64号F栋1楼(西侧),申报内容为从事检测报务,年出塑料样条物理性能测试检测报告600份、塑料样条燃烧性能测试检测报告350份、钢样条物理性能测试检测报告400份、铝样条物理性能测试检测报告400份。该项目占地面积85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平方米,租用1栋5层厂房首层 (略) 域;主要设备有注塑机2台、冷水机1台、烘箱2台、空压机1台、UL9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1台、汽车内饰材料燃烧柜1台以及各式机加工设备1批、实验仪器1批等;员工4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略) 番禺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定期更换的冷却水与生 (略) (略) ,送前锋净水 (略) 理。项目设置废水总排放口1个。
(二)按照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 (略) 理后与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 (略) 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油桶、废火花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含油废金属屑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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