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10千伏健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中山110千伏健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略) (略) :
报来“中山110千伏健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申请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火 (略) 湾西智 (略) 新增用电需求, (略) 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广 (略) 关于 (略) 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中山110千伏健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用地审查和规划选址意见等,同意建设“中山110千伏健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代码为:2410-#-04-01-#,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火 (略) (略) 12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变电工程 110千伏健康变电站本期扩建1台50兆伏安主变,新建10千伏出线12回,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二)线路工程 建设110千伏健康站T接逸仙至南 (略) ,新建110千伏单 (略) 长约1×2.67千米(利用政府建设的通道敷设),电缆截面采用500平方毫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2546.#元,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国内贷款。
五、请遵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及《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等相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应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六、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批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七、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善项目建设用地(用林)及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项目沿线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八、项目的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请及时以书面 (略) 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审批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在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核准文件长期有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略) (略) :
报来“中山110千伏健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申请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火 (略) 湾西智 (略) 新增用电需求, (略) 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广 (略) 关于 (略) 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中山110千伏健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用地审查和规划选址意见等,同意建设“中山110千伏健康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代码为:2410-#-04-01-#,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火 (略) (略) 12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变电工程 110千伏健康变电站本期扩建1台50兆伏安主变,新建10千伏出线12回,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二)线路工程 建设110千伏健康站T接逸仙至南 (略) ,新建110千伏单 (略) 长约1×2.67千米(利用政府建设的通道敷设),电缆截面采用500平方毫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2546.#元,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国内贷款。
五、请遵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及《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等相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应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六、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批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七、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善项目建设用地(用林)及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项目沿线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八、项目的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请及时以书面 (略) 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审批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在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核准文件长期有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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