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编号8整改销号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编号8整改销号的公告

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编号8)整改销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8 17:4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 (略) 青田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园、衢州江山经 (略) 莲华山工业园侵占重要地质遗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方式: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0571-*。

表 (略) 青田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园、衢州江山经 (略) 莲华山工业园侵占重要地质遗迹问题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要求:被保护的地质遗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挖掘、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3﹞916号)公布了浙江省第一批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名录。2023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 (略) 青田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园违规侵占该名录中属省级重要地质遗迹的青田船寮芝溪头变质杂岩剖 (略) 约6000平方米,约占 (略) 面积10%。该名 (略) 国家级地质遗迹和浙江省重要地质遗迹的江山贺村陈塘边礼贤江山龙化石产地遗迹,被江山经 (略) 莲华山工业园侵占,遗 (略) 域被划为二类建设用地近百亩并建设厂房,地质遗迹核 (略) 还被列入征收计划。

整改目标

(略) : (略) 置地质遗迹保护范围内的违规建设问题,举一反三加强丽水重要地质遗迹点(地)保护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地质遗迹不被破坏和侵占。

(略) : (略) 置地质遗迹保护范围内的违规建设问题,举一反 (略) 重要地质遗迹点(地)保护工作,确保地质遗迹不被破坏和侵占。

整改措施

(略) :

1.2024年3月27日,成立青田县重要地质遗迹违 (略) 置核查工作小组;2024年6月,完成地质遗迹点保护范围内的建设行为核查;2024年7月10日,与企业签订了相关征收协议,征收补偿金额现已支付到位;2024年7月31日,完成企业厂房设备移交清点公证,并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厂房拆除工作,基本完成点上整改。同时,对涉事单位履职不到位及干部作风问 (略) 理。县纪委已形成初步问责意见,并已上报省、市纪委。

2.已制定《青田船寮芝溪头变质杂岩剖面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2024年6月4日 (略) 罗辉研究员为组长的国内权威专家组对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目前已按方案要求,在保护范围内设置了界址界桩、告示牌警示牌,安装了监测设备。

3.全面排查县域内重要地质遗迹点,已 (略) 重要地质遗迹点即青田碱性花岗岩地质遗迹(位于鹤城街道湖口头)进行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完成编制保护方案。发布划定青田县省级重要地质遗迹保护范围通告,并将全县地质遗迹点保护范围纳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地质遗迹点从规划源头进行管控。

4.印发了《青田县地质遗迹保护点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标识牌的现场管护,健全地质遗迹长效管理机制。

5.2024年8月27日,该问题已通过县级验收;9月11日, (略) 级验收核查。目前,正按销号流程向省政府报送省级验收销号申请。

(略) :

1.依法 (略) 置。2024年5月19日完成地质遗迹保护范围内贺村镇 (略) 块8 (略) 不合法建筑物拆除,8月完成 (略) 7处建筑物及围墙拆除工作。

2.科学保护重实施。2024年6月,制定并落实了《江山贺村陈塘边礼贤江山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在地质遗迹点 (略) 界碑、3处标识牌、8处保护范围拐点界 (略) 视频监控点,做好地质遗迹保护范围科学性恢复和保护,加强现场管护和监管。

3.专项行动面上推。2024年3月18日印发《 (略) 重要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4月3日, (略) (略) 省级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再排查专项行动,每个点均编制保护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更新了标识牌和保护范围拐点界桩,地质遗迹保护内容相 (略)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4.建章立制促长效。各县(市、区)均建立地质遗迹日常巡查制度,持续强化省级地质遗迹点(地)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地质遗迹点(地)的行为,并上报主管部门 (略) 。同时,积极开展地质遗迹保护科普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00余次,提升地质遗迹全民保护意识。

整改成效

(略) 完成了地质遗迹点保护范围内违规建 (略) 置,加强科学性恢复和保护管理,制定并落实《青田船寮芝溪头变质杂岩剖面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选取地质现象更好、科研价值更 (略) 域作为保护范围,将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设置标识牌、界桩和监控设施,做好保护范围现场管护和周边工程施工的监管。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遗迹保护问题排查与整改的通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同类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台《青田县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地质遗迹科普宣传,全面加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工作。

(略) 完成了地质遗迹点保护范围内违规建 (略) 置,加强科学性恢复和保护管理,制定并落实《江山贺村陈塘边礼贤江山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将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移出征收计划,设置标识牌、界桩和监控设施,做好保护范围现场管护和周边工程施工的监管。同时,印发《 (略) 重要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同类问题,建立地质足迹日常巡查制度,持续强化重要地质遗迹巡查管理,加强地质遗迹科普宣传,全面加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http://**_*_*.html
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编号8)整改销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8 17:4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 (略) 青田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园、衢州江山经 (略) 莲华山工业园侵占重要地质遗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方式: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0571-*。

表 (略) 青田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园、衢州江山经 (略) 莲华山工业园侵占重要地质遗迹问题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要求:被保护的地质遗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挖掘、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3﹞916号)公布了浙江省第一批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名录。2023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 (略) 青田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园违规侵占该名录中属省级重要地质遗迹的青田船寮芝溪头变质杂岩剖 (略) 约6000平方米,约占 (略) 面积10%。该名 (略) 国家级地质遗迹和浙江省重要地质遗迹的江山贺村陈塘边礼贤江山龙化石产地遗迹,被江山经 (略) 莲华山工业园侵占,遗 (略) 域被划为二类建设用地近百亩并建设厂房,地质遗迹核 (略) 还被列入征收计划。

整改目标

(略) : (略) 置地质遗迹保护范围内的违规建设问题,举一反三加强丽水重要地质遗迹点(地)保护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地质遗迹不被破坏和侵占。

(略) : (略) 置地质遗迹保护范围内的违规建设问题,举一反 (略) 重要地质遗迹点(地)保护工作,确保地质遗迹不被破坏和侵占。

整改措施

(略) :

1.2024年3月27日,成立青田县重要地质遗迹违 (略) 置核查工作小组;2024年6月,完成地质遗迹点保护范围内的建设行为核查;2024年7月10日,与企业签订了相关征收协议,征收补偿金额现已支付到位;2024年7月31日,完成企业厂房设备移交清点公证,并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厂房拆除工作,基本完成点上整改。同时,对涉事单位履职不到位及干部作风问 (略) 理。县纪委已形成初步问责意见,并已上报省、市纪委。

2.已制定《青田船寮芝溪头变质杂岩剖面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2024年6月4日 (略) 罗辉研究员为组长的国内权威专家组对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目前已按方案要求,在保护范围内设置了界址界桩、告示牌警示牌,安装了监测设备。

3.全面排查县域内重要地质遗迹点,已 (略) 重要地质遗迹点即青田碱性花岗岩地质遗迹(位于鹤城街道湖口头)进行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完成编制保护方案。发布划定青田县省级重要地质遗迹保护范围通告,并将全县地质遗迹点保护范围纳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地质遗迹点从规划源头进行管控。

4.印发了《青田县地质遗迹保护点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标识牌的现场管护,健全地质遗迹长效管理机制。

5.2024年8月27日,该问题已通过县级验收;9月11日, (略) 级验收核查。目前,正按销号流程向省政府报送省级验收销号申请。

(略) :

1.依法 (略) 置。2024年5月19日完成地质遗迹保护范围内贺村镇 (略) 块8 (略) 不合法建筑物拆除,8月完成 (略) 7处建筑物及围墙拆除工作。

2.科学保护重实施。2024年6月,制定并落实了《江山贺村陈塘边礼贤江山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在地质遗迹点 (略) 界碑、3处标识牌、8处保护范围拐点界 (略) 视频监控点,做好地质遗迹保护范围科学性恢复和保护,加强现场管护和监管。

3.专项行动面上推。2024年3月18日印发《 (略) 重要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4月3日, (略) (略) 省级重要地质遗迹点(地)再排查专项行动,每个点均编制保护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更新了标识牌和保护范围拐点界桩,地质遗迹保护内容相 (略)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4.建章立制促长效。各县(市、区)均建立地质遗迹日常巡查制度,持续强化省级地质遗迹点(地)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地质遗迹点(地)的行为,并上报主管部门 (略) 。同时,积极开展地质遗迹保护科普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00余次,提升地质遗迹全民保护意识。

整改成效

(略) 完成了地质遗迹点保护范围内违规建 (略) 置,加强科学性恢复和保护管理,制定并落实《青田船寮芝溪头变质杂岩剖面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选取地质现象更好、科研价值更 (略) 域作为保护范围,将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设置标识牌、界桩和监控设施,做好保护范围现场管护和周边工程施工的监管。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遗迹保护问题排查与整改的通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同类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台《青田县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地质遗迹科普宣传,全面加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工作。

(略) 完成了地质遗迹点保护范围内违规建 (略) 置,加强科学性恢复和保护管理,制定并落实《江山贺村陈塘边礼贤江山龙化石产地地质遗迹保护实施方案》,将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移出征收计划,设置标识牌、界桩和监控设施,做好保护范围现场管护和周边工程施工的监管。同时,印发《 (略) 重要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同类问题,建立地质足迹日常巡查制度,持续强化重要地质遗迹巡查管理,加强地质遗迹科普宣传,全面加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http://**_*_*.html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