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完善用地手续的批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完善用地手续的批复
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完善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号)用地手续的请示》(绵科管委〔2024〕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政府按现状挂牌出让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号)及地上建构筑物。出让宗地面积*.54平方米(44.90亩),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挂牌出让起始价为土地评估价(1378.*元)和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800.*元)之和2178.*元,地上建构筑物在挂牌出让时不作溢价。
二、竞买成交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地上建构筑物转让协议》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完善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号)用地手续的请示》(绵科管委〔2024〕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政府按现状挂牌出让永兴镇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B*号)及地上建构筑物。出让宗地面积*.54平方米(44.90亩),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挂牌出让起始价为土地评估价(1378.*元)和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800.*元)之和2178.*元,地上建构筑物在挂牌出让时不作溢价。
二、竞买成交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地上建构筑物转让协议》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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