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略) (略) (改扩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2024年12月
建设单位: (略) (略)
法人代表:陈浩
地址: (略) 塘厦镇莲 (略) 33号
A栋、B栋、C栋、D栋
编制单位: (略) (略)
项目负责人 :刘林文
一、验收项目概况
(略) (略) (改扩建)项 (略) 塘厦镇莲 (略) 33号A栋、B栋、C栋、D栋。中心坐标:北纬22°49"42.071",东经114°7"36.031", (略) (略) 投资建设。公 (略) (略) 编制《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24年07月18 (略) (略) 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3227号。
2024年10月竣工调试,广东 (略) 于2024年11月20至2 (略) (略) (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24年12月18日, (略) (略) 按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验收工作由来: (略) (略) (改扩建)项目:项目(改扩建)后
改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为4210m2,建筑面积为4210m2,主要从事塑胶片材、PE树枝、松针、纸筒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片材200吨、PE树枝150吨、松针200吨、纸筒30吨。
本项目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0 (略) (略) 审批同意。现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项目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编号:(*MA4W3H2N7P001Y)。
验收范围与内容: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噪声、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相关环境保护设施。
二、验收依据
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等文件规定,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9年1月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09月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06月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2017年10月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1月施行);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是2017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部门规章;
10、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2017年12月起施行);
11、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05月起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将于2017年12月上线试运行。可以登*环 (略) 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
12、《关 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施行;
14、 (略) (略) 编制的《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5、 (略) (略)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4〕3227号;
16、广东 (略)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报告编号:DQ-*)
三、验收技术规范及标准
1、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2、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3、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4、《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7、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996);
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
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项目基本情况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略) (略) (改扩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2024年12月
建设单位: (略) (略)
法人代表:陈浩
地址: (略) 塘厦镇莲 (略) 33号
A栋、B栋、C栋、D栋
编制单位: (略) (略)
项目负责人 :刘林文
一、验收项目概况
(略) (略) (改扩建)项 (略) 塘厦镇莲 (略) 33号A栋、B栋、C栋、D栋。中心坐标:北纬22°49"42.071",东经114°7"36.031", (略) (略) 投资建设。公 (略) (略) 编制《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24年07月18 (略) (略) 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3227号。
2024年10月竣工调试,广东 (略) 于2024年11月20至2 (略) (略) (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24年12月18日, (略) (略) 按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验收工作由来: (略) (略) (改扩建)项目:项目(改扩建)后
改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为4210m2,建筑面积为4210m2,主要从事塑胶片材、PE树枝、松针、纸筒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片材200吨、PE树枝150吨、松针200吨、纸筒30吨。
本项目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0 (略) (略) 审批同意。现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项目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编号:(*MA4W3H2N7P001Y)。
验收范围与内容: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噪声、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相关环境保护设施。
二、验收依据
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等文件规定,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9年1月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09月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06月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2017年10月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1月施行);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是2017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部门规章;
10、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2017年12月起施行);
11、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05月起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将于2017年12月上线试运行。可以登*环 (略) 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
12、《关 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施行;
14、 (略) (略) 编制的《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5、 (略) (略)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4〕3227号;
16、广东 (略) 《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报告编号:DQ-*)
三、验收技术规范及标准
1、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2、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3、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4、《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7、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996);
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
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项目基本情况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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