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车曲河堆灵村至巴灵村段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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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车曲河堆灵村至巴灵村段防洪工程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当雄县车曲河堆灵村至巴灵村段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当雄县车曲河堆灵村至巴灵村段防洪工程

建设单位:当 (略)
建设地址:西 (略) (略) 当雄县宁中乡堆灵村、巴灵村
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王工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当雄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当雄县车曲河堆灵村至巴灵村段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当雄县车曲河堆灵村至巴灵村段防洪工程

建设单位:当 (略)
建设地址:西 (略) (略) 当雄县宁中乡堆灵村、巴灵村
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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