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拟对舟山市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水泥制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拟对舟山市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水泥制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m3水泥制品项目 | 长涂镇金海大道1号 | (略) (略) | (略) (略) 成立于2024年1月16日,企业租赁 (略) 位于 (略) 岱山县长凃镇金海大道1号(金 (略) 围墙外)的闲置场地进行生产,项目用地面积60亩,企业拟投资#元,购置搅拌站、装载机、叉车等设备进行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m3水泥制品的生产规模 |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 (略) (略) (略) 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废气: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 (略) 理后15m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通过进出车辆冲洗、厂区地面日常洒水、堆放物料采用围挡、雾炮喷洒等方式降低产尘量。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pH调节或隔油及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泵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 (略) ,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 (略) (略) (略) 理后排放。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气沉降粉尘、 (略) 理集尘灰、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养护成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破碎为较小体积后用于回填平整土地。危险废物:隔油池污泥收集后桶装密封暂存在危废仓库,交予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高 (略) 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拟对舟山市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水泥制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m3水泥制品项目 | 长涂镇金海大道1号 | (略) (略) | (略) (略) 成立于2024年1月16日,企业租赁 (略) 位于 (略) 岱山县长凃镇金海大道1号(金 (略) 围墙外)的闲置场地进行生产,项目用地面积60亩,企业拟投资#元,购置搅拌站、装载机、叉车等设备进行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m3水泥制品的生产规模 |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 (略) (略) (略) 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废气: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 (略) 理后15m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通过进出车辆冲洗、厂区地面日常洒水、堆放物料采用围挡、雾炮喷洒等方式降低产尘量。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pH调节或隔油及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泵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 (略) ,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 (略) (略) (略) 理后排放。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气沉降粉尘、 (略) 理集尘灰、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养护成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破碎为较小体积后用于回填平整土地。危险废物:隔油池污泥收集后桶装密封暂存在危废仓库,交予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高 (略) 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