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芒山镇仿汉一条街一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7〕13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2017〕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为农村宅基地、广场用地,现变更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为 (略) 芒山镇仿汉一条街(一期)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为相关部门管控风险地块、明确开发利用项目清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用途、有序推进土壤分类管控等提供数据支撑,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芒山镇仿汉一条街(一期)地 (略) 芒山镇刘 (略) 交叉口北侧,东邻碱河、 (略) 、广场, (略) ,南邻刘街,北邻雨亭街,总面积为*.80平方米(合28.72亩),为本次调查范围。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6.*°、北纬34.*°。
联系人: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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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7〕13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2017〕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为农村宅基地、广场用地,现变更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为 (略) 芒山镇仿汉一条街(一期)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为相关部门管控风险地块、明确开发利用项目清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用途、有序推进土壤分类管控等提供数据支撑,本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芒山镇仿汉一条街(一期)地 (略) 芒山镇刘 (略) 交叉口北侧,东邻碱河、 (略) 、广场, (略) ,南邻刘街,北邻雨亭街,总面积为*.80平方米(合28.72亩),为本次调查范围。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6.*°、北纬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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