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进行批前公告/
为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28条和《玉环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现对玉环县天元橡胶厂申请玉环县天元橡胶厂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告, (略) 民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建设项目有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⑴联系电话:#;
⑵传真可发至#,请注明“玉环县天元橡胶厂申请玉环县天元橡胶厂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⑶信件寄往: (略) 行政服务中心自规窗口,邮编:#。
三、公示内容简介:
建设单位:玉环县天元橡胶厂
项目名称:玉环县天元橡胶厂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坎门街道双 (略)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建设规模:地上4378.6平方米,地下151.5平方米。
计容面积:容积率2.64,建筑密度49。
为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28条和《玉环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现对玉环县天元橡胶厂申请玉环县天元橡胶厂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告, (略) 民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本建设项目有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
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⑴联系电话:#;
⑵传真可发至#,请注明“玉环县天元橡胶厂申请玉环县天元橡胶厂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⑶信件寄往: (略) 行政服务中心自规窗口,邮编:#。
三、公示内容简介:
建设单位:玉环县天元橡胶厂
项目名称:玉环县天元橡胶厂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坎门街道双 (略)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建设规模:地上4378.6平方米,地下151.5平方米。
计容面积:容积率2.64,建筑密度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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