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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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10月27日)等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将《 (略) 西侧、 (略) 南侧(金尊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南召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委托单位: (略) 南都明 (略)

3、编制单位:河南 (略)

初步调查结果:本次南召县*地块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或有污染风险的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历史监测数据;历史上地 (略) 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有污染风险的弃土、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现场土壤快筛结果无异常;地 (略) 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活动或迹象。

初步调查结论: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且地块土壤快筛结果未见异常,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本次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南召县

根据《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10月27日)等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将《 (略) 西侧、 (略) 南侧(金尊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南召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委托单位: (略) 南都明 (略)

3、编制单位:河南 (略)

初步调查结果:本次南召县*地块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或有污染风险的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历史监测数据;历史上地 (略) 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有污染风险的弃土、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现场土壤快筛结果无异常;地 (略) 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活动或迹象。

初步调查结论: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且地块土壤快筛结果未见异常,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本次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南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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