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废水处理厌氧塔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造 (略) 理厌氧塔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经济技 (略) (略) 6号;
建设单位: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师大环 (略) ;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元,购置一座厌氧塔和一项沼气设备,建 (略) 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以确保各类废气、废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 (略) 排水系统。 (略) (略) ;技改项目锅炉排水、离子交换废水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现有项目接管废水污染物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略) (略) 出水标准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远期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B标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要求。(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 (略) 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造 (略) 理厌氧塔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海安经济技 (略) (略) 6号;
建设单位: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师大环 (略) ;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元,购置一座厌氧塔和一项沼气设备,建 (略) 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以确保各类废气、废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 (略) 排水系统。 (略) (略) ;技改项目锅炉排水、离子交换废水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现有项目接管废水污染物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略) (略) 出水标准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远期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B标准。(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要求。(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 (略) 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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