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坝区夏云、天龙小型灌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 (略) 夏云、天龙 (略) 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略)
传真:085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迎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略)
项目名称 | (略) 夏云、天龙 (略) 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 (略) -夏云镇、天龙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水利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乾辰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十字乡,工程主要包括:改造、新建泵站9座;铺设上水管2.456km;新建300m3高位水池2座;改造渠道长3.334km;改造进水渠0.16km,铺设配水管19.246km;改造闸阀井25座;新增渠道超声波流量计3套,管道电磁流量计9套;新增排涝渠长0.545km;改造进水渠涵洞1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 (略) 等防尘措施。施工期无组织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书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PM10执行贵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书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淤泥清淤和脱水和运输过程中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淤泥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书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硫化氢与氨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的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 (略) 理后用作农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统一收集经隔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干渠改造先排干水再进行开挖,避免产生淤泥废水及恶臭。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并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地 (略) 置。开挖土石就地回填。表土暂存于施工场地的,用于后期绿化,水源一二 (略) 内禁止设置表土堆场。泵站维修维护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废机油等由维修维护单位清运交资 (略) 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略) 、施工便道:剥离表土压实并覆盖存放;周边设临时拦挡及排水设施;播撒草籽初步绿化;表土临 (略) :表土压实覆盖临时堆置,四周设拦挡、塑料薄膜覆盖、修排水沟;耕地占补平衡,占用的高大人工栽植树木进行移栽;1#泵站涉水工程枯水期施工,减少施工期的水环境污染;禁止在水源一二 (略) 内设置弃土场、堆料场及其他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物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 (略) 夏云、天龙 (略) 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略)
传真:085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迎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略)
项目名称 | (略) 夏云、天龙 (略) 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 (略) -夏云镇、天龙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水利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乾辰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十字乡,工程主要包括:改造、新建泵站9座;铺设上水管2.456km;新建300m3高位水池2座;改造渠道长3.334km;改造进水渠0.16km,铺设配水管19.246km;改造闸阀井25座;新增渠道超声波流量计3套,管道电磁流量计9套;新增排涝渠长0.545km;改造进水渠涵洞1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 (略) 等防尘措施。施工期无组织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书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PM10执行贵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书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淤泥清淤和脱水和运输过程中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淤泥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书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硫化氢与氨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的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 (略) 理后用作农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统一收集经隔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干渠改造先排干水再进行开挖,避免产生淤泥废水及恶臭。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并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地 (略) 置。开挖土石就地回填。表土暂存于施工场地的,用于后期绿化,水源一二 (略) 内禁止设置表土堆场。泵站维修维护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废机油等由维修维护单位清运交资 (略) 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略) 、施工便道:剥离表土压实并覆盖存放;周边设临时拦挡及排水设施;播撒草籽初步绿化;表土临 (略) :表土压实覆盖临时堆置,四周设拦挡、塑料薄膜覆盖、修排水沟;耕地占补平衡,占用的高大人工栽植树木进行移栽;1#泵站涉水工程枯水期施工,减少施工期的水环境污染;禁止在水源一二 (略) 内设置弃土场、堆料场及其他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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