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大学西区115亩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九江职业 (略) 115亩地块位于 (略) (略) 莲 (略) ,该地块 (略) ,南至空地,西至科技中专 (略) 第一幼儿园, (略) ,占地面积*.1 m2,约为115.5256亩(规划条件审批表的面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9′36.24",北纬:29°39′07.56"。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可知,地块现使 (略) (略) (略) ,地块原使用权属莲花镇龙门村、新桥村和江西华声电器总厂,江西华声电器总厂将地租给 (略) 。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存在 (略) 已废弃空厂房,地块内北侧和东侧种着各种蔬菜,地块内南侧为林地。 (略) 是一家从 (略) ,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机械与电子产品及其它军民用产品的研究、装配;根据 (略) 历年中标情况得知该企业中标产品为爆炸声源(信号弹),信号弹内装药成分为钝化黑索今(详见附件8.7);根据 (略) 招聘信息得知该企业招聘人员为电子工程师、电子装配线工艺员(详见附件8.8)。访谈 (略) 门卫得知 (略) (原为国营九三0四厂)于1989年搬入本地块,2015年9月15日搬出本地块,该厂主要组装雷管(信号弹),弹药成分为钝化黑索今,钝化黑索今为外购成品。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审批表,地块 (略) 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通过对地块现场踏勘、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场地调查,得出该地块污染识别结果如下:(1)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 (略) , (略) 于1989年搬入该地块,2015年9月15日搬出本地块, (略) 为军工企业,组装雷管,无“三废”产生。通过现场勘查,地块内存在 (略) 已废弃空厂房,地块内北侧和东侧种着各种蔬菜,地块内南侧为林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无有害物质泄露痕迹。(2)通过对地块使用人、政府管理人员、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及地 (略) 域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公众调查,被访人员认为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 (略) , (略) 于1989年搬入该地块,2015年9月15日搬出本地块, (略) 为军工企业,组装雷管,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3)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查阅资料,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活动。(4)地块及周边历史上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5)地块500 m范围内存 (略) 、河流和学校,经过调查地块周边居民生活活动对本地块无影响。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九江职业 (略) 115亩地块位于 (略) (略) 莲 (略) ,该地块 (略) ,南至空地,西至科技中专 (略) 第一幼儿园, (略) ,占地面积*.1 m2,约为115.5256亩(规划条件审批表的面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9′36.24",北纬:29°39′07.56"。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可知,地块现使 (略) (略) (略) ,地块原使用权属莲花镇龙门村、新桥村和江西华声电器总厂,江西华声电器总厂将地租给 (略) 。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存在 (略) 已废弃空厂房,地块内北侧和东侧种着各种蔬菜,地块内南侧为林地。 (略) 是一家从 (略) ,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机械与电子产品及其它军民用产品的研究、装配;根据 (略) 历年中标情况得知该企业中标产品为爆炸声源(信号弹),信号弹内装药成分为钝化黑索今(详见附件8.7);根据 (略) 招聘信息得知该企业招聘人员为电子工程师、电子装配线工艺员(详见附件8.8)。访谈 (略) 门卫得知 (略) (原为国营九三0四厂)于1989年搬入本地块,2015年9月15日搬出本地块,该厂主要组装雷管(信号弹),弹药成分为钝化黑索今,钝化黑索今为外购成品。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审批表,地块 (略) 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通过对地块现场踏勘、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场地调查,得出该地块污染识别结果如下:(1)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 (略) , (略) 于1989年搬入该地块,2015年9月15日搬出本地块, (略) 为军工企业,组装雷管,无“三废”产生。通过现场勘查,地块内存在 (略) 已废弃空厂房,地块内北侧和东侧种着各种蔬菜,地块内南侧为林地,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无有害物质泄露痕迹。(2)通过对地块使用人、政府管理人员、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及地 (略) 域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公众调查,被访人员认为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 (略) , (略) 于1989年搬入该地块,2015年9月15日搬出本地块, (略) 为军工企业,组装雷管,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存。(3)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查阅资料,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活动。(4)地块及周边历史上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5)地块500 m范围内存 (略) 、河流和学校,经过调查地块周边居民生活活动对本地块无影响。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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