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规格石墨电极及等静压石墨制品项目
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年产*吨大规格石墨电极及等静压石墨制品项目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规格石墨电极及等静压石墨制品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规格石墨电极及等静压石墨制品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5、建设项目地点: (略) 九原 (略) 新型化工及高分子材 (略) 硅碳产业园,启航大街西侧、 (略) 南侧。
6、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安装等静压机、隧道窑炉、梭式窑炉、箱式焙烧炉、纯化炉、真空立式烧结炉、石墨化炉、大电极混捏成型线、大电极自动加工线,等静压石墨加工线等生产设备。同时新建高楼部和附属厂房,建成后年产*吨大规格石墨电极及等静压石墨制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地址:http://**)。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年产*吨大规格石墨电极及等静压石墨制品项目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规格石墨电极及等静压石墨制品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规格石墨电极及等静压石墨制品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5、建设项目地点: (略) 九原 (略) 新型化工及高分子材 (略) 硅碳产业园,启航大街西侧、 (略) 南侧。
6、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安装等静压机、隧道窑炉、梭式窑炉、箱式焙烧炉、纯化炉、真空立式烧结炉、石墨化炉、大电极混捏成型线、大电极自动加工线,等静压石墨加工线等生产设备。同时新建高楼部和附属厂房,建成后年产*吨大规格石墨电极及等静压石墨制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地址:http://**)。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正望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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