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拟对东源县广 (略)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略)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62-(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源县广 (略)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东源县广 (略) |
建设地点 | 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马田小组 |
环评机构 | 云水谣工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源县广 (略)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业基 (略) 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马田小组,租用东 (略) 已建的空置厂房和配套用房,占地面积(略)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实木地板基材1.(略)立方米,配套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劳动定员52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其中锅炉、热压、烘干年生产时间为240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政雨水管道;软水制备浓水、锅炉废水回 (略) 洒水降尘,水浴除尘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除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略) (略) ,最终进入灯塔镇清源生 (略) 理 (略) 理。 (二)加强生产废 (略) 理。锅炉烟气经SNC (略) 理后引入单板干燥工序,干燥废气再经水浴 (略) 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热压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锯切砂光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 (略) 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略)醛、酚类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略)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发挥性有机物排放限值》(DB44/2367-2022),(略)醛厂界排放限值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发挥性有机物排放限值》(DB44/2367-2022),其他污染物厂界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765-2019)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 (略) 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略) 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活性炭、胶渣等危险废物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 (略) 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板材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 (略) 置,其在厂内暂存应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拟对东源县广 (略)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略)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62-(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源县广 (略)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东源县广 (略) |
建设地点 | 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马田小组 |
环评机构 | 云水谣工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源县广 (略) 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业基 (略) 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马田小组,租用东 (略) 已建的空置厂房和配套用房,占地面积(略)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实木地板基材1.(略)立方米,配套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劳动定员52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其中锅炉、热压、烘干年生产时间为240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政雨水管道;软水制备浓水、锅炉废水回 (略) 洒水降尘,水浴除尘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除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略) (略) ,最终进入灯塔镇清源生 (略) 理 (略) 理。 (二)加强生产废 (略) 理。锅炉烟气经SNC (略) 理后引入单板干燥工序,干燥废气再经水浴 (略) 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热压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锯切砂光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 (略) 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略)醛、酚类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略)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发挥性有机物排放限值》(DB44/2367-2022),(略)醛厂界排放限值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发挥性有机物排放限值》(DB44/2367-2022),其他污染物厂界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765-2019)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 (略) 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 (略) 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活性炭、胶渣等危险废物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 (略) 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板材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 (略) 置,其在厂内暂存应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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