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九龙坡区房屋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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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九龙坡区房屋招租公告

根据 (略)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武隆城发司发〔2024〕55号)的文件精神:我司现将 (略) 房屋进行公开招租(详见附件),招租要求公告如下:

1.招租方式:现状公开招租,意向承租人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或电话报名。

2.租赁位置: (略) (略) 295号郡都彩舍一期门面;

3. (略) :面积约52平方米;

4.房屋状态:简装、通水电;

5.租赁期限:租期5年内;

6.租赁起拍价:见附表;

7.租金价格递增方式:从第2年开始逐年递增5%;

8.招租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9.现场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点30分;

10.现场竞价地点: (略) (略) 望江苑3号楼3楼2会议室;

11.竞租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采用“市场竞争、价高者得”的方式。

12.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竞租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招租公告截止日12:00点前一次性将竞租保证金划(存)入我公司指定的竞租保证金账户(逾期、多缴、少缴、累计缴纳均视为缴纳竞租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武隆支行; 账号: *7207。

(2)中标公告公示后无息退还未中选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中标者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直接将竞租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3)公示期满后 (略) 房屋有2家及2家以上竞租人的,将进行现场竞价开标比选(价高者中标);若只有1家竞租人的,在竞租人报价不低于招租公告价格时,可以以竞租人报价作为中选价格,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13.为保护招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视为对方履行义务诚意和决心。若中标后非招租方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协议》无法签订的,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4.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完成《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并一次性付清房屋租金;

15.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16.租赁条件:具有履行承租项目和合同所必须条件,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的经营单位或个体;

17.本次招租公告在 (略) 发展(集团)有 (略) (http://**_show_1290.shtml)上发布。

18.本次公开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和决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有意向承租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23-* 联系地址: (略) (略) 芙蓉街 (略) 22号附22号3-1。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 (略) 招租房屋明细表.doc

根据 (略)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武隆城发司发〔2024〕55号)的文件精神:我司现将 (略) 房屋进行公开招租(详见附件),招租要求公告如下:

1.招租方式:现状公开招租,意向承租人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或电话报名。

2.租赁位置: (略) (略) 295号郡都彩舍一期门面;

3. (略) :面积约52平方米;

4.房屋状态:简装、通水电;

5.租赁期限:租期5年内;

6.租赁起拍价:见附表;

7.租金价格递增方式:从第2年开始逐年递增5%;

8.招租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3日;

9.现场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点30分;

10.现场竞价地点: (略) (略) 望江苑3号楼3楼2会议室;

11.竞租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采用“市场竞争、价高者得”的方式。

12.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竞租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招租公告截止日12:00点前一次性将竞租保证金划(存)入我公司指定的竞租保证金账户(逾期、多缴、少缴、累计缴纳均视为缴纳竞租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武隆支行; 账号: *7207。

(2)中标公告公示后无息退还未中选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中标者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直接将竞租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3)公示期满后 (略) 房屋有2家及2家以上竞租人的,将进行现场竞价开标比选(价高者中标);若只有1家竞租人的,在竞租人报价不低于招租公告价格时,可以以竞租人报价作为中选价格,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13.为保护招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视为对方履行义务诚意和决心。若中标后非招租方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协议》无法签订的,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4.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完成《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并一次性付清房屋租金;

15.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16.租赁条件:具有履行承租项目和合同所必须条件,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的经营单位或个体;

17.本次招租公告在 (略) 发展(集团)有 (略) (http://**_show_1290.shtml)上发布。

18.本次公开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和决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有意向承租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23-* 联系地址: (略) (略) 芙蓉街 (略) 22号附22号3-1。

(略) (略) 建设投资(集团)有 (略) 招租房屋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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