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师市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四个子项合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十二师市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四个子项合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新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四个子项合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四个子项合并报告)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 (略) 、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一座*方尾水库、2座阀门井及配套再生水管道改线工程和修建坝 (略) 及围栏等;2.新建给水管线9617.3米、排水管线549.0米、再生水管线570.0米,锅炉供水管线215.0米及各类附属构筑物;3.新建 (略) 理能
力构筑物,包括氧化沟、二沉池、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等、增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增加设备及现状构筑物改造等;4. (略) 西水系系统管线工程干管DN110长度5700米,DN160长度9800米,支管长度*米及各类附属构筑物;新建振华街南水系系统管线工程干管DN110长度2871米,DN160长度2669米,支管长度*米及各类附属构筑物。总占地面积33.3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93公顷,临时占地29.45公顷。项目总开挖量为37.*立方米;填方量为35.*立方米;借方0.*立方米,弃方3.*立方米。
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始施工,于2023年7月完工,总工期23个月。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8176.*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师级资金。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38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009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39.*元,其中总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50.*元,植物措施投资1.*元,临时措施投资45.*元,独立费用41.*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1.*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0.*元,科研勘测设计费12.*元,水土保持监测费9.*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费8.*元),基本预备费*,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基本同意根据地形地貌将工程划分为山前冲洪 (略) 共计1个 (略) ;222 (略) 理厂配套设施(尾水库)工程、乌昌南辅道- (略) 、 (略) - (略) 及部 (略) 工程、 (略) (略) 理厂扩建(二期)工程、水系系统管线工程4个 (略) 。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水土保持初步 (略) 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 (略)
2024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李志贤新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四个子项合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四个子项合并报告)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 (略) 、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一座*方尾水库、2座阀门井及配套再生水管道改线工程和修建坝 (略) 及围栏等;2.新建给水管线9617.3米、排水管线549.0米、再生水管线570.0米,锅炉供水管线215.0米及各类附属构筑物;3.新建 (略) 理能
力构筑物,包括氧化沟、二沉池、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等、增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增加设备及现状构筑物改造等;4. (略) 西水系系统管线工程干管DN110长度5700米,DN160长度9800米,支管长度*米及各类附属构筑物;新建振华街南水系系统管线工程干管DN110长度2871米,DN160长度2669米,支管长度*米及各类附属构筑物。总占地面积33.3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93公顷,临时占地29.45公顷。项目总开挖量为37.*立方米;填方量为35.*立方米;借方0.*立方米,弃方3.*立方米。
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始施工,于2023年7月完工,总工期23个月。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8176.*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师级资金。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方法和结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38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009吨。
(四)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39.*元,其中总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50.*元,植物措施投资1.*元,临时措施投资45.*元,独立费用41.*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1.*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0.*元,科研勘测设计费12.*元,水土保持监测费9.*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费8.*元),基本预备费*,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基本同意根据地形地貌将工程划分为山前冲洪 (略) 共计1个 (略) ;222 (略) 理厂配套设施(尾水库)工程、乌昌南辅道- (略) 、 (略) - (略) 及部 (略) 工程、 (略) (略) 理厂扩建(二期)工程、水系系统管线工程4个 (略) 。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相关要求
(一)实施监督。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持续监测。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
(三)强化监理。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质量。
(四)变更报批。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修编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水土保持初步 (略) 备案。
(五)自主验收。主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十 (略)
2024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李志贤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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