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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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泰州 (略) 成立于2020年9月11日,注册地 (略) (略) (略) 6号,法定代表人为邓风华。公司在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 (略) ( (略) 红旗良种场)内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等要求,对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一、基本信息
单位:泰州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
二、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四、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运营期间,公众仍 (略) 站、电话、信函或 (略) 提出宝贵意见。

,泰州

泰州 (略) 成立于2020年9月11日,注册地 (略) (略) (略) 6号,法定代表人为邓风华。公司在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 (略) ( (略) 红旗良种场)内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填埋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等要求,对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一、基本信息
单位:泰州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
二、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四、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运营期间,公众仍 (略) 站、电话、信函或 (略) 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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