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复甦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复甦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1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用地性质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批准用地机关 | |
批准用地文号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
建设规模 | |
土地取得方式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3 |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13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YG*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688 |
日期 | 2024-12-18 |
日期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
用地性质 |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穗府番规划资源审〔2024〕20号 |
用地位置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 |
建设位置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万*仟*佰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建设规模 | /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2024-0131)附件3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330号执行。 |
附加说明 | 1、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2024-0131)、穗府番规划资源审〔2024〕20号、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330号、穗规划资源留〔2021〕153号、穗规划资源留〔2021〕156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14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76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79号核发此证。 2、地块净用地面积*平方米(广州2000坐标,以国家2000坐标计算面积为*.19平方米)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建设,按规定需抵扣留用地指标*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下同),从穗规划资源留〔2021〕153号扣减留用地指标6446平方米,从穗规划资源留〔2021〕156号扣减留用地指标28平方米,从穗规划资源留〔2023〕14号扣减留用地指标970平方米,从穗规划资源留〔2023〕76号扣减留用地指标*平方米,从穗规划资源留〔2023〕79号扣减留用地指标2533平方米。 3、居住用地的居住建筑应100%实施装配式建筑;商服用地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容面积的70%;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鼓励实施装配式建筑。按照装配式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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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18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用地性质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批准用地机关 | |
批准用地文号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
建设规模 | |
土地取得方式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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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13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YG*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688 |
日期 | 2024-12-18 |
日期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经济发展留用地 |
用地性质 |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穗府番规划资源审〔2024〕20号 |
用地位置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 |
建设位置 |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万*仟*佰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建设规模 | /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2024-0131)附件3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330号执行。 |
附加说明 | 1、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2024-0131)、穗府番规划资源审〔2024〕20号、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330号、穗规划资源留〔2021〕153号、穗规划资源留〔2021〕156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14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76号、穗规划资源留〔2023〕79号核发此证。 2、地块净用地面积*平方米(广州2000坐标,以国家2000坐标计算面积为*.19平方米) (略) (略) 化龙镇复甦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建设,按规定需抵扣留用地指标*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下同),从穗规划资源留〔2021〕153号扣减留用地指标6446平方米,从穗规划资源留〔2021〕156号扣减留用地指标28平方米,从穗规划资源留〔2023〕14号扣减留用地指标970平方米,从穗规划资源留〔2023〕76号扣减留用地指标*平方米,从穗规划资源留〔2023〕79号扣减留用地指标2533平方米。 3、居住用地的居住建筑应100%实施装配式建筑;商服用地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容面积的70%;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鼓励实施装配式建筑。按照装配式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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