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2021〕1190整改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2021〕119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情况
无棣县埕 (略) ,工厂内生产长柴,硫含量为2540,超标254倍,负责人彭延海(联系方式:(略)/(略)、微信号:ABC(略))通过微信朋友圈负责向全国各地销售长柴,排放气体污染环境。
二、 (略) 理情况
关于信访反映的问题,经调查, (略) 生产的产品常柴(重交沥青装置生产的柴油加氢燃料油),为生产车用柴油的原料油,已办理营业执照,已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略)-(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2日),该企业已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号为:Q/WDXY0
09-2018,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中硫含量为≤1.5%(m/m),企业自检报告硫含量为0.254%(m/m),符合企业标准。
信访件反映的负责人彭延海,经核实,不是 (略) 负责人或员工, (略) 也从未向彭延海销售过常柴。通过向彭延海本人调查核实,其家 (略) (略) 794号2排010号,为滨 (略) 负责人,经营危险品物流运输,为终端客户拉送车用柴油、车用汽油,中间挣运费。本人没 (略) 购进过常柴,也没有销售过常柴。为招揽业务,看到同行转发的有关常柴销售内容的微信朋友圈,转发有关常柴销售内容的朋友圈。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略)。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2021〕119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情况
无棣县埕 (略) ,工厂内生产长柴,硫含量为2540,超标254倍,负责人彭延海(联系方式:(略)/(略)、微信号:ABC(略))通过微信朋友圈负责向全国各地销售长柴,排放气体污染环境。
二、 (略) 理情况
关于信访反映的问题,经调查, (略) 生产的产品常柴(重交沥青装置生产的柴油加氢燃料油),为生产车用柴油的原料油,已办理营业执照,已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略)-(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2日),该企业已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号为:Q/WDXY0
09-2018,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中硫含量为≤1.5%(m/m),企业自检报告硫含量为0.254%(m/m),符合企业标准。
信访件反映的负责人彭延海,经核实,不是 (略) 负责人或员工, (略) 也从未向彭延海销售过常柴。通过向彭延海本人调查核实,其家 (略) (略) 794号2排010号,为滨 (略) 负责人,经营危险品物流运输,为终端客户拉送车用柴油、车用汽油,中间挣运费。本人没 (略) 购进过常柴,也没有销售过常柴。为招揽业务,看到同行转发的有关常柴销售内容的微信朋友圈,转发有关常柴销售内容的朋友圈。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略)。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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