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1170号整改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1170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情况
无棣县小泊头镇张义井村附 (略) 每日车辆通行时噪音严重,未使用隔音措施,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二、 (略) 理情况
(略) 以桥梁方式沿西北、东南方向在小泊头镇张义井村东北穿越,该村绝大多数居民房 (略) 西侧,有十几户居民房 (略) 东侧。铁路西侧村庄范围内已设置隔音墙,铁路东侧村庄范围内未设置隔音墙。原因为:2013年在施工图设计时,设计单位根据国家环 (略) 环审〔2007〕61号文件第二(四)款规定, (略) 西侧居民众多、铁路噪音影响较大设计隔音墙,铁路东侧主要房屋均位于环评线外,未达到征迁和安装隔音墙标准,未设计拆迁和安装隔音墙。
根据无棣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略) 于2022年6月7日组织开展无棣县张义井村噪声检测,经检测日间64.1(dB)、夜间63.4(dB), (略) 边界噪声限制标准70(dB),达到相应环 (略) 标准要求。(附检测报告)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1170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情况
无棣县小泊头镇张义井村附 (略) 每日车辆通行时噪音严重,未使用隔音措施,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二、 (略) 理情况
(略) 以桥梁方式沿西北、东南方向在小泊头镇张义井村东北穿越,该村绝大多数居民房 (略) 西侧,有十几户居民房 (略) 东侧。铁路西侧村庄范围内已设置隔音墙,铁路东侧村庄范围内未设置隔音墙。原因为:2013年在施工图设计时,设计单位根据国家环 (略) 环审〔2007〕61号文件第二(四)款规定, (略) 西侧居民众多、铁路噪音影响较大设计隔音墙,铁路东侧主要房屋均位于环评线外,未达到征迁和安装隔音墙标准,未设计拆迁和安装隔音墙。
根据无棣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略) 于2022年6月7日组织开展无棣县张义井村噪声检测,经检测日间64.1(dB)、夜间63.4(dB), (略) 边界噪声限制标准70(dB),达到相应环 (略) 标准要求。(附检测报告)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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