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英红镇新岭村地块
英德市英红镇新岭村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英红镇新岭村委会旁。总用地面积为475.4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英红镇新岭经济联合社。根据《 (略) 英红镇新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YD-YH-XL-02地块图则,地块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东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块在2011年之前为荒地,被植被覆盖;
(2)在2011年,项目地块上的植被被清退;
(3)在2012年,项目地块被硬底化,建设成水泥地面;
(4)项目地块在2018年~2019年间,水泥地面重新修建成篮球场;
(5)截至2024年,项目地块仍作为篮球场使用。
(6)根据《 (略) 新岭国家公园 (略) 新岭村建设项目—游客服务中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可得,项目地块地层岩性自上而下分为第四系冲积层(Qal)和第四系残积层(Qel),其中第四系冲积层(Qal)分为粉质粘土、卵石;第四系残积层(Qel)为粉质粘土,不存在回填土。
二、调查结论
于2024年9月开展项目地块第一阶段调查,主要工作的结论为:
(1)项目地块、相邻地块 (略) 域在现状和历史上无工矿业污染痕迹。
(2)项目地块敏感目标主要是当地村民房屋、英红镇新岭小学,无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对项目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项目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及沟渠泄漏情况、未发现各类槽罐及存放物质泄漏情况、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不存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积情况。
基于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相邻地块 (略) 域无对项目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因素。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1条的规定“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地块调查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南英发酒店西**幢2座503-2号
联系人:叶工
电话:*
五、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英德市英红镇新岭村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英红镇新岭村委会旁。总用地面积为475.4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英红镇新岭经济联合社。根据《 (略) 英红镇新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YD-YH-XL-02地块图则,地块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东 (略) 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块在2011年之前为荒地,被植被覆盖;
(2)在2011年,项目地块上的植被被清退;
(3)在2012年,项目地块被硬底化,建设成水泥地面;
(4)项目地块在2018年~2019年间,水泥地面重新修建成篮球场;
(5)截至2024年,项目地块仍作为篮球场使用。
(6)根据《 (略) 新岭国家公园 (略) 新岭村建设项目—游客服务中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可得,项目地块地层岩性自上而下分为第四系冲积层(Qal)和第四系残积层(Qel),其中第四系冲积层(Qal)分为粉质粘土、卵石;第四系残积层(Qel)为粉质粘土,不存在回填土。
二、调查结论
于2024年9月开展项目地块第一阶段调查,主要工作的结论为:
(1)项目地块、相邻地块 (略) 域在现状和历史上无工矿业污染痕迹。
(2)项目地块敏感目标主要是当地村民房屋、英红镇新岭小学,无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对项目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项目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及沟渠泄漏情况、未发现各类槽罐及存放物质泄漏情况、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不存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积情况。
基于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相邻地块 (略) 域无对项目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因素。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1条的规定“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地块调查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南英发酒店西**幢2座503-2号
联系人:叶工
电话:*
五、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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