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水利局关于福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审批意见
福 (略) 福鼎 (略) :
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我局组织召开《 (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审查会议。现结合报告修编成果和专家复审意见,我局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 (略) 店下镇、太姥山镇、前岐镇共12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共新建污水管道约(略).6m,其中新建干管管道约(略).6m、压力管道1823m、接户管约(略)m,新建小型检查井1983座、大型检查井1455座,新建配套污水提升泵站8座,总处理量为980吨/天。本报告评价范围为:(1)溪美溪店下镇溪美村WB-63~WB-64、WB-40~WB-41及WB-79~WB-80三段管道河道上下游共1350m河道及两岸管理范围;(2)洋里溪支流长章溪河道太姥山镇洋里村JS-2~JS-3段管道上下游共500m河道及两岸管理范围;(3)福东溪河道前岐镇西宅村W56~W59、W301~W101、W307~W308、W15~W16四段管道上下游共3120m河道及两岸管理范围。
二、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相关河道演变趋势分析结论。
三、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
同意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相关洪水、壅水、冲刷等计算成果和稳定性分析结论。
四、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建设项目符合性评价、安全影响评价、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的分析。
五、工程影响防治措施与工程量估算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采用的防治补救措施,相关补救措施实施费用共计 (略) 元,计入主体工程投资,详见附件。
六、结论与建议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七、有关要求
1.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意见和评审意见的要求,落实好防治补救措施,并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项目验收阶段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洪水影响评价补偿措施同步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3.如建设项目的规模、结构型式和地点有较大变动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1.补救措施工程量投资估算表
2. (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审查会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福 (略) 福鼎 (略) :
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我局组织召开《 (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审查会议。现结合报告修编成果和专家复审意见,我局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 (略) 店下镇、太姥山镇、前岐镇共12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共新建污水管道约(略).6m,其中新建干管管道约(略).6m、压力管道1823m、接户管约(略)m,新建小型检查井1983座、大型检查井1455座,新建配套污水提升泵站8座,总处理量为980吨/天。本报告评价范围为:(1)溪美溪店下镇溪美村WB-63~WB-64、WB-40~WB-41及WB-79~WB-80三段管道河道上下游共1350m河道及两岸管理范围;(2)洋里溪支流长章溪河道太姥山镇洋里村JS-2~JS-3段管道上下游共500m河道及两岸管理范围;(3)福东溪河道前岐镇西宅村W56~W59、W301~W101、W307~W308、W15~W16四段管道上下游共3120m河道及两岸管理范围。
二、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相关河道演变趋势分析结论。
三、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
同意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相关洪水、壅水、冲刷等计算成果和稳定性分析结论。
四、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建设项目符合性评价、安全影响评价、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的分析。
五、工程影响防治措施与工程量估算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采用的防治补救措施,相关补救措施实施费用共计 (略) 元,计入主体工程投资,详见附件。
六、结论与建议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对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七、有关要求
1.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意见和评审意见的要求,落实好防治补救措施,并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项目验收阶段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洪水影响评价补偿措施同步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3.如建设项目的规模、结构型式和地点有较大变动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1.补救措施工程量投资估算表
2. (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审查会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
(略) (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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