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湖上、下湖区经营权转让及开发利用项目—松花湖生态养殖项目
松花湖上、下湖区经营权转让及开发利用项目—松花湖生态养殖项目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松花湖上、下湖区经营权转让及开发利用项目—松花湖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 (略) 深圳街 (略) (略) 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松花湖上、下湖区经营权转让及开发利用项目—松花湖生态养殖项目 | (略) 松花湖 (略) ( (略) 、 (略) ) | (略) (略) | 吉林省 (略) | 项目拟在松花湖水域 (略) 箱养殖点;停靠1艘趸船和10条看护船屋,看护房和停靠点依托现有。不新增*域占地。 | (一)建设单位须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组织设计和施工,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略) 箱购买框架结构,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和监督,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得近岸堆放或向水体中倾倒和投放废水、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杜绝施工过程和管理不善引发的不利环境影响;施工期应尽量缩短工期,在湖面作业时须严格控制在划定的施工作业带内,避让主要鱼类繁殖期,减少对水体和底泥的扰动,减轻对水质和水生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村屯现有防渗漏旱厕,定期清掏,就近用于农田施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船舶,无船舶废水产生,不在松花湖进行船舶清洗。鱼捕捞后直接装车(船)外运。运输依 (略) 。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对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的控制,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供热采用电采暖。加强船舶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汽油燃料,确保船舶排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 (略) (略) 线,主要噪声源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和运输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 (略) 理、处置等方式,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无建筑垃圾产生,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至松花湖外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经收集及时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存放;船舶定期送至松花湖外的专业船舶维修单位进行保养和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由维修单位依法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经 (略) 理处置。 (六)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与松花湖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结合松花湖生态环境现状,进 (略) (略) 和规模,项目的养殖密度和鱼种比例应能发挥增殖渔业的生态功能,实现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 运营期减轻对水产种质资源的影响。控制日间行船速度和噪声,减轻水流的波动和水体搅动,遇到鱼群应主动避让,最大限度的降低对鱼类的刺激和影响。在鱼类产卵期还应减少船舶进出量,降低对鱼类繁育的影响。捕捞活动还应按照渔业部门禁渔期 (略) 管理规定执行。有效减轻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受到的不利影响。 (七)加强渔业资源疾病和健康管理,投放的鱼苗应当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确保松花湖内天然鱼类安全;病死鱼委托具备动物 (略) 理资质 (略) 理处置。 (八)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每条船均配 (略) 置应急设施并配备足够应急物资,安排专人加强对应急设备和物资的日常检查,确保紧急情况下所有应急设备和物资可有效使用,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项目不进行燃油储存,加强对船舶燃油运输和使用过程的管理,避免直接或间接溢油事故对松花湖水质造成污染。在松花湖水域行驶的机动船只,必须配备合格的船舶防污染设备并加强船舶出港前的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严禁船舶装载有毒有害危险品;禁止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每次作业完成及时收集和清运各类废物; (略) 线限速行驶船舶,在指定地点装卸车,不在中途随意停留。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松花湖上、下湖区经营权转让及开发利用项目—松花湖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 (略) 深圳街 (略) (略) 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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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松花湖上、下湖区经营权转让及开发利用项目—松花湖生态养殖项目 | (略) 松花湖 (略) ( (略) 、 (略) ) | (略) (略) | 吉林省 (略) | 项目拟在松花湖水域 (略) 箱养殖点;停靠1艘趸船和10条看护船屋,看护房和停靠点依托现有。不新增*域占地。 | (一)建设单位须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组织设计和施工,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略) 箱购买框架结构,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和监督,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得近岸堆放或向水体中倾倒和投放废水、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杜绝施工过程和管理不善引发的不利环境影响;施工期应尽量缩短工期,在湖面作业时须严格控制在划定的施工作业带内,避让主要鱼类繁殖期,减少对水体和底泥的扰动,减轻对水质和水生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村屯现有防渗漏旱厕,定期清掏,就近用于农田施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船舶,无船舶废水产生,不在松花湖进行船舶清洗。鱼捕捞后直接装车(船)外运。运输依 (略) 。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对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的控制,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供热采用电采暖。加强船舶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汽油燃料,确保船舶排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 (略) (略) 线,主要噪声源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和运输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 (略) 理、处置等方式,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无建筑垃圾产生,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至松花湖外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经收集及时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存放;船舶定期送至松花湖外的专业船舶维修单位进行保养和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由维修单位依法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经 (略) 理处置。 (六)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与松花湖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结合松花湖生态环境现状,进 (略) (略) 和规模,项目的养殖密度和鱼种比例应能发挥增殖渔业的生态功能,实现以渔抑藻,以渔净水,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 运营期减轻对水产种质资源的影响。控制日间行船速度和噪声,减轻水流的波动和水体搅动,遇到鱼群应主动避让,最大限度的降低对鱼类的刺激和影响。在鱼类产卵期还应减少船舶进出量,降低对鱼类繁育的影响。捕捞活动还应按照渔业部门禁渔期 (略) 管理规定执行。有效减轻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受到的不利影响。 (七)加强渔业资源疾病和健康管理,投放的鱼苗应当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确保松花湖内天然鱼类安全;病死鱼委托具备动物 (略) 理资质 (略) 理处置。 (八)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每条船均配 (略) 置应急设施并配备足够应急物资,安排专人加强对应急设备和物资的日常检查,确保紧急情况下所有应急设备和物资可有效使用,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项目不进行燃油储存,加强对船舶燃油运输和使用过程的管理,避免直接或间接溢油事故对松花湖水质造成污染。在松花湖水域行驶的机动船只,必须配备合格的船舶防污染设备并加强船舶出港前的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严禁船舶装载有毒有害危险品;禁止在大风、大雾、大雨等恶劣天气出船;每次作业完成及时收集和清运各类废物; (略) 线限速行驶船舶,在指定地点装卸车,不在中途随意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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