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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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0-(略)。

  传 真:0870-(略)。

  通讯地址:大关县翠华 (略) (略) (略) (略) 。

  邮 编:(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大环准评〔2024〕15号)关于麻 (略) 第一标段临时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搅拌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大环准评〔2024〕15号

  2024年12月11日

  2

 (大环准评〔2024〕16号)关于麻 (略) (麻柳湾至彝良县城段)2-1标第一批次附属设施建设项目(1#、2#搅拌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大环准评〔2024〕16号

  2024年12月11日

  3

  (大环准评〔2024〕17号)关于大关县高桥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大环准评〔2024〕17号

  2024年12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0-(略)。

  传 真:0870-(略)。

  通讯地址:大关县翠华 (略) (略) (略) (略) 。

  邮 编:(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大环准评〔2024〕15号)关于麻 (略) 第一标段临时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搅拌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大环准评〔2024〕15号

  2024年12月11日

  2

 (大环准评〔2024〕16号)关于麻 (略) (麻柳湾至彝良县城段)2-1标第一批次附属设施建设项目(1#、2#搅拌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大环准评〔2024〕16号

  2024年12月11日

  3

  (大环准评〔2024〕17号)关于大关县高桥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大环准评〔2024〕17号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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