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下亮子乡综合村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下亮子乡综合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县鑫科 (略)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项目 | 黑 (略) 鸡东县下亮子乡综合村 | 鸡东县鑫科 (略)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黑 (略) 鸡东县下亮子乡综合村,总占地面积4665.8 m2,租赁现有厂房建设1座拆解车间、1座危废贮存库、1处待拆车辆贮存场地、1条年拆解2000辆报废农业机械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仅设置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无零件清洗及含危险废物的部件精细拆解、翻新等工序,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和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抽油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和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库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负压系统收集和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不进行拆解车间地面清洗,无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产生。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 (略) 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经油水 (略) 理,同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向阳 (略) 理站进水水质后,泵入密闭罐车拉运至向阳 (略) (略) 理。生活污水 (略) 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项目 (略) 防渗,危废贮存库、防渗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采取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拆解车间、成品库房、待拆车辆贮存场地等采取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略) 应进行地面硬化。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北、东、西侧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南侧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 (略) 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交由厂 (略) 理。废制冷剂暂存于专用密闭容器中,交由有资 (略) 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不可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石棉废物、废油液、沾有油污的手套、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专用储罐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专 (略) 耐酸容器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略) 板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专用密闭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废尾气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专用防漏胶袋中,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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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县鑫科 (略)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项目 | 黑 (略) 鸡东县下亮子乡综合村 | 鸡东县鑫科 (略)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黑 (略) 鸡东县下亮子乡综合村,总占地面积4665.8 m2,租赁现有厂房建设1座拆解车间、1座危废贮存库、1处待拆车辆贮存场地、1条年拆解2000辆报废农业机械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仅设置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无零件清洗及含危险废物的部件精细拆解、翻新等工序,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和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抽油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和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库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负压系统收集和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不进行拆解车间地面清洗,无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产生。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 (略) 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经油水 (略) 理,同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向阳 (略) 理站进水水质后,泵入密闭罐车拉运至向阳 (略) (略) 理。生活污水 (略) 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项目 (略) 防渗,危废贮存库、防渗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采取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拆解车间、成品库房、待拆车辆贮存场地等采取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略) 应进行地面硬化。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北、东、西侧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南侧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 (略) 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交由厂 (略) 理。废制冷剂暂存于专用密闭容器中,交由有资 (略) 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不可 (略) 政部门统一清运。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石棉废物、废油液、沾有油污的手套、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专用储罐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专 (略) 耐酸容器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略) 板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专用密闭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废尾气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专用防漏胶袋中,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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