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698号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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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698号整改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698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无棣县小泊头镇桥南李村南街有一养猪户(养殖只数不详),每日将污水排放至养猪场南侧边沟内。

二、 (略) 理情况

经核查,村南街养殖户李景印现养母猪2头,仔猪2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养殖户南侧边沟无排水迹象,污水沉淀池旁边沟内有长1米左右洒落水,为该户在抽取污水时外漏造成。

根据信访反映问题,2021年5月22日上午小泊头镇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带领环保、畜牧分管负责人和镇环保站、畜牧兽医站,赶赴桥南李村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核实。现场责令养殖户李景印按环保及畜牧养殖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外漏的污水已于5月23日全部清理干净。同时,要求该养殖户在以后抽取污水时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略)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无棣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访受〔2021〕698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无棣县小泊头镇桥南李村南街有一养猪户(养殖只数不详),每日将污水排放至养猪场南侧边沟内。

二、 (略) 理情况

经核查,村南街养殖户李景印现养母猪2头,仔猪2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养殖户南侧边沟无排水迹象,污水沉淀池旁边沟内有长1米左右洒落水,为该户在抽取污水时外漏造成。

根据信访反映问题,2021年5月22日上午小泊头镇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带领环保、畜牧分管负责人和镇环保站、畜牧兽医站,赶赴桥南李村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核实。现场责令养殖户李景印按环保及畜牧养殖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外漏的污水已于5月23日全部清理干净。同时,要求该养殖户在以后抽取污水时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无棣县保障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43-*。电子邮箱:*@*63.com。


无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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