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用地指标变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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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用地指标变更的批前公示

江苏 (略) 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土地证编号:苏(2024)如东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原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不完整。因生产需要,现根据 (略) 申请,拟将容积率调整为0.9-1.2,绿地率调整为≤6%,建筑密度调整为≤55%。

为体现规划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调整后的用地指标进行批前公示,以听取相关权益人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

公示期间相关权益人对此若有合理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以便我镇进行答复。书面建议请提供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相关权益人同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要求听证,必须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向我镇书面提出申请并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逾期我镇将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高雯静;联系电话:(略);邮编:(略);通讯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洋口镇洋口大道东侧便民服务中心。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江苏 (略) 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土地证编号:苏(2024)如东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原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不完整。因生产需要,现根据 (略) 申请,拟将容积率调整为0.9-1.2,绿地率调整为≤6%,建筑密度调整为≤55%。

为体现规划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调整后的用地指标进行批前公示,以听取相关权益人意见。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

公示期间相关权益人对此若有合理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以便我镇进行答复。书面建议请提供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相关权益人同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要求听证,必须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向我镇书面提出申请并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逾期我镇将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高雯静;联系电话:(略);邮编:(略);通讯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洋口镇洋口大道东侧便民服务中心。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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