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天湖西路延长段连接金龙三路市政道路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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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天湖西路延长段连接金龙三路市政道路工程一期

(略) 管理和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略) 延长段连 (略) (略) 工程一期)概算评审报告的申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怀集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怀府〔2014〕22号)及《关于印发怀集县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怀府规〔2017〕2号)有关规定,现将审批事项批复如下:
一、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略) 延长段连 (略) (略) 工程一期)(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略)-04-01-(略))概算总投资为1040.(略)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900.(略)元;
  (二)建设用地费(略)元;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略)元;
  (四)预备费48.(略)元。
二、根据《关于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发改投审〔2024〕133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中安排解决。
三、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如需对本批复函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按 (略) 申请办理。
  上述各部分具体费用详见附件。
附件: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汇总表

(略) 管理和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略) 延长段连 (略) (略) 工程一期)概算评审报告的申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怀集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怀府〔2014〕22号)及《关于印发怀集县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怀府规〔2017〕2号)有关规定,现将审批事项批复如下:
一、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略) 延长段连 (略) (略) 工程一期)(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略)-04-01-(略))概算总投资为1040.(略)元。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900.(略)元;
  (二)建设用地费(略)元;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略)元;
  (四)预备费48.(略)元。
二、根据《关于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发改投审〔2024〕133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中安排解决。
三、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如需对本批复函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按 (略) 申请办理。
  上述各部分具体费用详见附件。
附件:粤港 (略) 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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