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城区易涝积水点排水防涝改造工程
(略) 管理和 (略) :
你单位报送《关于怀集县城区易涝积水点排水防涝改造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 (略) 政排水设施,解 (略) 内涝积水问题,同意怀集县城区易涝积水点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怀集县幸福街道、怀城街道。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雨水管道约1473m,管径#,新建DN300雨水口连接管424m,新建雨水箱涵649m;新建污水管道5256m(重力管道3796m,压力管道1460m),管径#;新建1座100m3/d一体化污水泵站,水渠修复416m,管道清淤869m,箱涵清淤3958m3及相应整治点位的附属建构筑物建设和管线迁改、坡路修复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5808.#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041.#元、勘察费25.#元、设计费89.#元、监理费72.#元、其他费用579.#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中安排。 五、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请完成投资概算编制后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 (略) 审批,并依法进行招标工作。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 (略) 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附:怀集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管理和 (略) :
你单位报送《关于怀集县城区易涝积水点排水防涝改造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 (略) 政排水设施,解 (略) 内涝积水问题,同意怀集县城区易涝积水点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怀集县幸福街道、怀城街道。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雨水管道约1473m,管径#,新建DN300雨水口连接管424m,新建雨水箱涵649m;新建污水管道5256m(重力管道3796m,压力管道1460m),管径#;新建1座100m3/d一体化污水泵站,水渠修复416m,管道清淤869m,箱涵清淤3958m3及相应整治点位的附属建构筑物建设和管线迁改、坡路修复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5808.#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041.#元、勘察费25.#元、设计费89.#元、监理费72.#元、其他费用579.#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中安排。 五、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请完成投资概算编制后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 (略) 审批,并依法进行招标工作。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 (略) 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附:怀集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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