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延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公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56条;《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第14、15、16、17、18、19、20、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4、6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2、3、4、5、6、15、16条等的相关规定,经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延长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出让年限

出让延长使用年限补缴出让金

权属人

YDCR*

(略) (略) 九江镇家纺服装城7号地块

7585.45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至2074年11月25日止

*元

冯伯鸾

YDCR*

(略) (略) 九江镇沙头 (略) (略) 4号地块

8852.53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至2074年11月25日止

*元

李艺荣

YDCR*

(略) (略) 九江镇沙头英明昌 (略)

*.91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至2074年11月25日止

*元

崔康华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57-*

联 系 人:谢小姐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5、56条;《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第14、15、16、17、18、19、20、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4、6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2、3、4、5、6、15、16条等的相关规定,经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延长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出让年限

出让延长使用年限补缴出让金

权属人

YDCR*

(略) (略) 九江镇家纺服装城7号地块

7585.45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至2074年11月25日止

*元

冯伯鸾

YDCR*

(略) (略) 九江镇沙头 (略) (略) 4号地块

8852.53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至2074年11月25日止

*元

李艺荣

YDCR*

(略) (略) 九江镇沙头英明昌 (略)

*.91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至2074年11月25日止

*元

崔康华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57-*

联 系 人:谢小姐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