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赤水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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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赤水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省人民政 (略) 2024年度

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市《 (略) 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遵府呈〔2024〕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略) 官渡国有林场的国有农用地0.2920公顷(林地0.29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92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920公顷。

二、你市 (略) 人民政府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 (略) 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省人民政 (略) 2024年度

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市《 (略) 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遵府呈〔2024〕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略) 官渡国有林场的国有农用地0.2920公顷(林地0.29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92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920公顷。

二、你市 (略) 人民政府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 (略) 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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