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七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市 (略) :
你局《关 (略) 2024年度第七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赤自然资呈〔2024〕242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金华街道 (略) ,大同镇 (略) 、四洞村、两汇水村、民族村、华平村,复兴镇 (略) 、仁友村、风溪村、复兴村、太和村,官渡镇金宝村、和平村、渔湾村,旺隆镇同心村、永兴村,石堡乡兴农村6个乡镇(街道)17个行政村(社区)的集体农用地0.2217公顷(耕地0.0852公顷〈水田0.0465公顷、旱地0.0387公顷〉、园地0.0090公顷、林地0.09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2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1916公顷,共计0.4133公顷, (略) 2024年度第七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217公顷。
二、涉及占用耕地的, (略) (略) 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略) (略) 指导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市 (略) :
你局《关 (略) 2024年度第七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赤自然资呈〔2024〕242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金华街道 (略) ,大同镇 (略) 、四洞村、两汇水村、民族村、华平村,复兴镇 (略) 、仁友村、风溪村、复兴村、太和村,官渡镇金宝村、和平村、渔湾村,旺隆镇同心村、永兴村,石堡乡兴农村6个乡镇(街道)17个行政村(社区)的集体农用地0.2217公顷(耕地0.0852公顷〈水田0.0465公顷、旱地0.0387公顷〉、园地0.0090公顷、林地0.09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2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1916公顷,共计0.4133公顷, (略) 2024年度第七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217公顷。
二、涉及占用耕地的, (略) (略) 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略) (略) 指导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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