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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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

市 (略) :

你局《关 (略) 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赤自然资呈〔2024〕227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长沙镇笃睦村、赤岩村、高洞村、石场村,长期镇兴旺村、合云村,元厚镇米粮村,宝源乡回龙村、联奉村,大同镇 (略) 、华平村5个乡镇11个行政村(社区)的集体农用地0.2286公顷(耕地0.0239公顷〈水田0.0141公顷、旱地0.0098公顷〉、林地0.197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405公顷,共计0.2691公顷, (略) 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286公顷。

二、涉及占用耕地的, (略) (略) 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略) (略)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市 (略) :

你局《关 (略) 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请示》(赤自然资呈〔2024〕227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长沙镇笃睦村、赤岩村、高洞村、石场村,长期镇兴旺村、合云村,元厚镇米粮村,宝源乡回龙村、联奉村,大同镇 (略) 、华平村5个乡镇11个行政村(社区)的集体农用地0.2286公顷(耕地0.0239公顷〈水田0.0141公顷、旱地0.0098公顷〉、林地0.197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405公顷,共计0.2691公顷, (略) 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村村民建房使用土地,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286公顷。

二、涉及占用耕地的, (略) (略) 按照补充耕地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局要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略) (略)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用地标准,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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