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及
文件精神, (略) (略) 发布了《关于印发 2023 (略)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衢环发[2023]23号),浙江 (略) 在该名录中。
依照上述要求,浙江 (略) 委托浙江 (略) 编制《浙江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12月,编制完成《浙江 (略) 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含对照点),共采集5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①#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全部符合#表1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②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符合#表2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③特征污染物:氟化物,符合DB33/T892-201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附录A(规范性附录)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值表A.1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由于企业现场施工,地下水井遭到破坏,无法采集地下水样。2025年企业新项目落成,将重新编制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浙江鹏孚隆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及
文件精神, (略) (略) 发布了《关于印发 2023 (略)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衢环发[2023]23号),浙江 (略) 在该名录中。
依照上述要求,浙江 (略) 委托浙江 (略) 编制《浙江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2024年12月,编制完成《浙江 (略) 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含对照点),共采集5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①#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全部符合#表1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②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符合#表2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③特征污染物:氟化物,符合DB33/T892-201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附录A(规范性附录)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值表A.1部分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
本次自行监测过程中,由于企业现场施工,地下水井遭到破坏,无法采集地下水样。2025年企业新项目落成,将重新编制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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