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
《 (略) 发 (略) 关于呈报阳江港海 (略) 吉 (略) 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期工程)的请示》(阳发改呈〔2024〕177号)收悉。经 (略) 规 (略) 技术审核,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货运结构,完善阳江港集疏运系统,实现港口货物运输“铁水联运”,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8-*-65-01-*)。
项目单位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9E)。
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接轨于既 (略) 阳江港站南 (略) ,引出后向东南方向延伸,经前涌河进入吉 (略) ,新建吉树车站1座,线路正线全长3.047km。吉树车站按一站两场布置形式,其中I场设到发线5条(含正线1条),II场设装卸线5条(含正线1条)。一期工程实施I场到发线2条,II场装卸线2条。吉 (略) 线路部分均位于高架桥上,部分段落受车站道岔布置控制一期实施5线桥,其余部分设双线桥站。
三、主要技术标准:项目设计正线数目为单线,预留双线,设计速度80km/h,局部地段限速40km/h,最小曲线半径400m,限制坡度6‰,到发线长度850m。
四、项目一期工程投资估算总额*.*元。其中静态投资*.*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14.*元,铺底流动资金13.*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为*.*元,由企业自筹解决;剩余部分采用银行贷款解决。
五、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按要求组织完成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加强施工图审核,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强化本项目建设涉及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不利影响。
(三) (略) 落实项目稳定风险属地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化解措施,建立畅通联络机制,切实做好沿线群众工作,稳妥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四)请 (略)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经营水平,提高项目收益,推动项目可持续经营。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 (略) (略) 《关于阳江港海 (略) 吉 (略) 铁路工程用海的预审意见》(阳自然资函字〔2024〕26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0001S01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阳江港海 (略) 吉 (略) 铁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阳府函〔2024〕128号)、 (略) 规 (略) 《 (略)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核意见》、《 (略) (略) 关于的复函》、 (略) 人民政府《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说明》。
八、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 (略) 发 (略) 关于呈报阳江港海 (略) 吉 (略) 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期工程)的请示》(阳发改呈〔2024〕177号)收悉。经 (略) 规 (略) 技术审核,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货运结构,完善阳江港集疏运系统,实现港口货物运输“铁水联运”,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8-*-65-01-*)。
项目单位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9E)。
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接轨于既 (略) 阳江港站南 (略) ,引出后向东南方向延伸,经前涌河进入吉 (略) ,新建吉树车站1座,线路正线全长3.047km。吉树车站按一站两场布置形式,其中I场设到发线5条(含正线1条),II场设装卸线5条(含正线1条)。一期工程实施I场到发线2条,II场装卸线2条。吉 (略) 线路部分均位于高架桥上,部分段落受车站道岔布置控制一期实施5线桥,其余部分设双线桥站。
三、主要技术标准:项目设计正线数目为单线,预留双线,设计速度80km/h,局部地段限速40km/h,最小曲线半径400m,限制坡度6‰,到发线长度850m。
四、项目一期工程投资估算总额*.*元。其中静态投资*.*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14.*元,铺底流动资金13.*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为*.*元,由企业自筹解决;剩余部分采用银行贷款解决。
五、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按要求组织完成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加强施工图审核,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强化本项目建设涉及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不利影响。
(三) (略) 落实项目稳定风险属地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化解措施,建立畅通联络机制,切实做好沿线群众工作,稳妥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四)请 (略)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经营水平,提高项目收益,推动项目可持续经营。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 (略) (略) 《关于阳江港海 (略) 吉 (略) 铁路工程用海的预审意见》(阳自然资函字〔2024〕26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0001S01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阳江港海 (略) 吉 (略) 铁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阳府函〔2024〕128号)、 (略) 规 (略) 《 (略)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核意见》、《 (略) (略) 关于的复函》、 (略) 人民政府《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铁路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说明》。
八、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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