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定江镇莲花塘自然村集体发展预留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灵川县定江镇莲花塘自然村集体发展预留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灵川县定江 (略) 编制了《灵川县定江镇莲花塘自然村集体发展预留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川县定江镇莲花塘自然村集体发展预留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地 (略) 灵川县定江镇莲花塘村,地块面积为#.96m2。
地块现状:农用地。
二、地块环境质量状况
2009年前地块为耕地、鱼塘、住房。2009-2012年地块南侧为莲六养猪场; (略) 域为耕地、鱼塘、住房。地块内南侧莲六养猪场于2009年建设,整个养猪场占地面积约为1953平方米,地块内占地面积为1787平方米,用于生猪养殖,未达到规模化。2013年猪场于地块内和地块外新建厂棚,地块内养猪场占地面积为2640平方米,地块外养猪厂占地面积约为2417平方米,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地块内养猪场未达到规模化;地块东侧和东北侧为板材晾晒地,整个板材晾晒地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内占地面积为6017平方米,其余均位于地块外。2014年猪场于地块内新建厂棚,地块内养猪场占地面积为3676平方米,用于生猪养殖和存放木糠。2018地块西北侧部分耕地用于板材晾晒地,整个板材晾晒地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内占地面积为6747平方米,其余均位于地块外。2019-2020年地块南侧部分厂棚拆除闲置,剩余养猪场全部位于地块内,仍用于生猪养殖,2020年于东南侧建1厂棚,为东南面双悦SOHO (略) 8#9#楼及二期地下室项目(在建)临时厂棚,用于杂物堆放。2021年至今地块南侧用于生猪养殖(已于2024年6月份停止运行),地块外养猪场已全部拆除,整个板材晾晒地均位于地块外,地块内东侧,东北侧原板材 (略) 为耕地和空闲地,地块内西北侧原板材 (略) 为耕地, (略) 域为耕地、鱼塘(已于2024年6月份停止养鱼)、住房、空闲地、临时厂棚,主要种植水稻、蔬菜、养殖鱼苗(已于2024年6月份停止养鱼)、种植树苗。调查地块相邻地块西面、南面曾为猪场。
三、调查结论
根据《报告》及专家组评审意见,本次调查场地内共设置了6个土壤采样点。土壤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样品中除砷外,其他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砷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低 (略) 土壤环境背景值,经分析与地块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系背景值偏高造成。调查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需查阅详细报告,可联系我单位。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请以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773-#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灵川县定江 (略) 编制了《灵川县定江镇莲花塘自然村集体发展预留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川县定江镇莲花塘自然村集体发展预留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地 (略) 灵川县定江镇莲花塘村,地块面积为#.96m2。
地块现状:农用地。
二、地块环境质量状况
2009年前地块为耕地、鱼塘、住房。2009-2012年地块南侧为莲六养猪场; (略) 域为耕地、鱼塘、住房。地块内南侧莲六养猪场于2009年建设,整个养猪场占地面积约为1953平方米,地块内占地面积为1787平方米,用于生猪养殖,未达到规模化。2013年猪场于地块内和地块外新建厂棚,地块内养猪场占地面积为2640平方米,地块外养猪厂占地面积约为2417平方米,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地块内养猪场未达到规模化;地块东侧和东北侧为板材晾晒地,整个板材晾晒地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内占地面积为6017平方米,其余均位于地块外。2014年猪场于地块内新建厂棚,地块内养猪场占地面积为3676平方米,用于生猪养殖和存放木糠。2018地块西北侧部分耕地用于板材晾晒地,整个板材晾晒地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内占地面积为6747平方米,其余均位于地块外。2019-2020年地块南侧部分厂棚拆除闲置,剩余养猪场全部位于地块内,仍用于生猪养殖,2020年于东南侧建1厂棚,为东南面双悦SOHO (略) 8#9#楼及二期地下室项目(在建)临时厂棚,用于杂物堆放。2021年至今地块南侧用于生猪养殖(已于2024年6月份停止运行),地块外养猪场已全部拆除,整个板材晾晒地均位于地块外,地块内东侧,东北侧原板材 (略) 为耕地和空闲地,地块内西北侧原板材 (略) 为耕地, (略) 域为耕地、鱼塘(已于2024年6月份停止养鱼)、住房、空闲地、临时厂棚,主要种植水稻、蔬菜、养殖鱼苗(已于2024年6月份停止养鱼)、种植树苗。调查地块相邻地块西面、南面曾为猪场。
三、调查结论
根据《报告》及专家组评审意见,本次调查场地内共设置了6个土壤采样点。土壤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样品中除砷外,其他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砷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低 (略) 土壤环境背景值,经分析与地块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系背景值偏高造成。调查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需查阅详细报告,可联系我单位。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请以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 (略)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773-#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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